張元傳
張元性謙謹(jǐn),有孝行,微涉經(jīng)史,然精修釋典。年六歲,其祖以其夏中熱甚,欲將元就井浴。元固不肯從。謂其貪戲,乃以杖擊其頭曰:“汝何為不肯浴?”元對曰:“衣以蓋形,為覆其褻。元不能褻露其體于白日之下。”祖異而舍之。
南鄰有二杏樹,杏熟多落元園中。諸小兒競?cè)《持。元所得者,送還其主。樹陌有狗子為人所棄者,元即收而養(yǎng)之。其叔父怒 曰:“何用此為!”將欲更棄之。元對曰:“有生之類,莫不重其性命。若天生天殺,自然之理。今為人所棄而死,非其道也。若見而不收養(yǎng),無仁心也。是以收而養(yǎng)之!笔甯父衅溲裕煸S焉。未幾,乃有狗母銜一死兔置元前而去。
及元年十六,其祖喪明三年。元恒憂泣,晝夜讀佛經(jīng),禮拜以祈福祜。后讀《藥師經(jīng)》,見“盲者得視”之言。遂請七僧,然七燈,七日七夜轉(zhuǎn)《藥師經(jīng)》行道。每言:“天人師乎!元為孫不孝,使祖喪明。令以燈光普施法界,愿祖目見明,元求代暗!比绱私(jīng)七日,其夜夢見一老翁,以金?療其祖目,于夢中喜躍,遂即驚覺。乃遍告家人。三日,祖目果明。
其后,祖臥疾再周,元恒隨祖所食多少,衣冠不解,旦夕扶侍。及祖沒,號踴絕而后蘇。隨其父,水漿不入口三日。鄉(xiāng)里咸嘆異之。縣博士楊軌等二百余人上其狀,有詔表其門。
譯文
張元,字孝始,是河北芮城人。祖父叫成,做過平陽郡守。父親叫延俊,在州郡當(dāng)官,曾經(jīng)作過功曹主簿。并且因為至純被鄉(xiāng)里人所推薦。
本性謙虛謹(jǐn)慎,孝順父母,對經(jīng)史稍有了解,而十分精通佛教的典籍。 在六歲的時候,他的祖父因為他夏季很熱,要他在井旁用冷水洗浴 。張元就是不肯順從,祖父認(rèn)為他貪玩,就拿手杖擊他的頭部說 :“ 你為什么不肯洗?”張元回答說:“衣服是用來遮蓋形體的,要去遮住內(nèi)衣的。我不能在大白天下露出不穿衣服身體!彼淖娓父械胶荏@異于是放棄了讓他沐浴的想法。
張元家南邊的鄰居家種了兩棵杏樹,杏子熟透時大多掉落在張元家的 院子里。 大多數(shù)小孩爭著去撿著吃。但是張元撿到的杏子,卻把它送還給杏樹的主人。 在村中的小路上有小狗被人丟棄,張元看見就把小狗抱回家養(yǎng)著。他的叔父罵他:“你這樣做有什么用?” 就想把小狗重新丟掉。張元反駁叔父說:“有生命的東西,沒有不 應(yīng)該重視它生命的。如果是符合實際,出生老死,這是自然的道理, 沒辦法阻止。但現(xiàn)在它是被人所遺棄,將導(dǎo)致它的死亡,這并不是不可以阻止的。倘若看見它將死而不收養(yǎng)的話,就沒有仁慈之心了。所以要把它收養(yǎng)了。”張元的叔父被他的話感動了,于是就允許張元撫養(yǎng)小狗了。過了不多久,小狗的媽媽銜著一只死了的兔子放到張元面前,然后走掉了。(為了感謝張元收養(yǎng)其子之恩。)
元年十六,張元的祖父失明三年。張元長久的擔(dān)憂哭泣,不分晝夜的 讀佛經(jīng),拜佛以祈求保佑。后來,他讀到一本《藥師經(jīng)》,見到其中有“讓盲人獲得視力”的章節(jié)。就請了七位和尚,點燃七盞燈,七天七夜使《藥師經(jīng)》做法事。每次法事就說道 :“佛祖!張元作為孫子不孝,祖父失明不能治愈,F(xiàn)在我用燈光施法,請佛祖讓我祖父眼睛回復(fù)視力,愿意張元自己成為瞎子!边@樣過了七天,張元做夢夢見一個老人,用金?治療祖父 的眼睛,于是夢中高興得跳起來,接著就驚醒了。告訴了所有的家人 。三日后,張元的祖父果然恢復(fù)了視力。
然而,祖父再次倒在病床上,張元隨著祖父,衣服也不脫,早晚服侍。一直到祖父去世,張元 嚎哭著昏厥。跟著他的父親,三天不吃飯不喝水。 鄉(xiāng)人感嘆張元的與眾不同。縣里的博士楊軌等二百多 人向上報告此事,于是有詔表彰張元的家族。
拓展:閱讀訓(xùn)練
1、解釋下列加點詞的含義。
①汝何為不肯浴 ( ) ②是以收而養(yǎng)之( )
2、用現(xiàn)代漢語翻譯下面的句子。
(1)叔父感其言,遂許焉。
譯文:
(2)元不能褻露其體于白日之下。
譯文:
3、請用簡要的語言概括張元所做的三件事,然后結(jié)合張元所做的事對這個人作簡要評價。
參考答案:
1、①為什么 ②因此
2、(1)叔父被他的話感動了,于是就同意他收養(yǎng)這條小狗。
(2)我不能猥褻裸露自己的身體在陽光之下;驈堅也荒茈S便把自己的身體暴露在陽光之下。
3、不在陽光下洗澡(有羞恥之心);送還撿到的杏(拾金不昧 不貪小利)收養(yǎng)遺棄的狗(有仁愛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