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事業(yè)單位同崗統(tǒng)籌考試時間及方案和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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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了做好海南省國土資源廳新設事業(yè)單位省不動產登記中心的組建工作,根據(jù)《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fā)〔2011〕100號)精神,現(xiàn)面向全國公開招聘4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堅持以下原則:

1.堅持工作需要、德才兼?zhèn)、任人唯賢的用人標準;

2.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

3.嚴格把關、擇優(yōu)聘用。

二、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報考者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無違法、違紀行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4)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或技能條件;

(5)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6)年齡30周歲以下(年齡計算時間截止至2015年12月31日),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的,年齡可以放寬到35周歲以下:

①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畢業(yè);

②具有中級以上技術職稱;

③通過國家司法考試。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6號令)和《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fā)〔2011〕100號)的相關規(guī)定應當回避的;

(6)現(xiàn)役軍人、在讀的全日制非應屆畢業(yè)生;

(7)違反有關規(guī)定不適宜報考事業(yè)單位的。

(二)崗位條件

符合崗位所需要的專業(yè)、學歷學位等,具體要求見附件1。

三、招聘程序和時間安排

(一)發(fā)布信息

2月1日至3月1日,通過海南省人民政府網、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海南人才招聘網、海南省國土資源廳門戶網向社會公開發(fā)布招聘信息。

(二)組織報名

1、報名方式:采取網上報名方式,由海南省國土資源廳組織人事處受理。

2、報名時間:2月17日8:00至3月1日17:30。

3、報名地點:海南省?谑忻蕾t路9號省國土資源廳508室組織人事處(郵編:570203)。

4、聯(lián)系方式:

電話:0898?65350550;電子郵箱:hngzhtrs@126.com。

5、報名要求:

(1)應聘者須將電子版報名表(見附件2)、個人簡歷以及相關證明掃描件(含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專業(yè)技術資格證、職業(yè)資格證、同意報考證明等)發(fā)送至hngzhtrs@126.com。在領取筆試準考證時,必須提交上述材料原件以及復印件一式一份、3張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在編在崗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以便現(xiàn)場查驗。

(2)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3)請應聘者保持報名時所留聯(lián)系電話的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

(4)請應聘者經常關注海南省國土資源廳網站(www.lr.hainan.gov.cn)上所發(fā)布的信息。

(三)資格審查

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結果于筆試前3天在海南省國土資源廳網站公布,并對符合報考資格的考生統(tǒng)一核發(fā)筆試《準考證》。資格審查要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報考人員要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每個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與應聘該崗位經初審符合條件人數(shù)的比例要達到1:3方可開考。達不到該比例的,則相應減少招聘計劃數(shù)。

(四)組織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組織工作由省國土資源廳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

1、筆試

(1)筆試時間:3月11日,具體時間、地點和有關要求詳見《準考證》。

(2)筆試方式、科目及內容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內容為專業(yè)知識和公共基礎知識,專業(yè)知識以實際崗位需要的專業(yè)理論知識為主,公共基礎知識包括政治、經濟、法律、文史及公文寫作等內容。筆試實行百分制,并由招考領導小組依實際情況確定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筆試成績及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在海南省國土資源廳門戶網站(www.lr.hainan.gov.cn)上進行公布。

2、面試

(1)面試內容與形式: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內容為綜合素質和專業(yè)知識。

(2)面試時間和地點:3月25日上午8:30舉行,具體時間、地點和有關要求詳見《準考證》。

面試考官組為單數(shù)且不少于5人,海南省國土資源廳人員一般不超過60%,考官采取抽簽的辦法產生。在筆試成績達到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以上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合格人數(shù)(達到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以上的人員)確定。面試前三天,由招聘單位對參加面試人員進行資格條件復審。經復審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人選資格,在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實行百分制,當場打分。面試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面試成績在海南省國土資源廳門戶網站上公布。

(五)考核與體檢

根據(jù)綜合成績(筆試、面試各占綜合成績的50%,綜合成績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綜合分數(shù)相同的以面試成績?yōu)闇?,從高分到低分,按各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考核人選,招聘單位組織對應聘人員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等方面進行考核。根據(jù)考核情況確定體檢人選,體檢由招聘單位統(tǒng)一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zhí)行。考核、體檢不合格或放棄聘用資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空缺的崗位,從報考同一崗位且考試成績合格的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

根據(jù)考試、考核和體檢結果,按有關程序擇優(yōu)確定擬聘用人員,并按程序在海南省國土資源廳門戶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存在爭議的,由招聘單位調查處理,調查結果及時報送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公示期滿,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七)聘用

擬聘用人員確定后,海南省國土資源廳在10個工作日內將《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登記表》、《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花名冊》報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核準。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海南省國土資源廳將發(fā)出《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聘用通知書》,并將《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登記表》存入本人檔案。

四、招聘工作紀律

公開招聘工作嚴格執(zhí)行《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fā)〔2011〕100號)的各項紀律規(guī)定,嚴格執(zhí)行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方案;嚴格遵守保密紀律,不準泄露考試試題、考核情況和領導小組討論情況;參加考核的人員要公道正派,不隱瞞或歪曲事實真相。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組織或紀律處分。

五、其他事項

本方案由海南省國土資源廳負責解釋。

附件1.海南省國土資源廳招聘省不動產登記中心工作人員崗位條件

2.海南省國土資源廳招聘省不動產登記中心工作人員報名表

海南省國土資源廳

1月20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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