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包含勞動者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等費用)。這里所稱正常勞動,是指勞動者按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在法定工作時間或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從事的勞動。勞動者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生育(產)假、節(jié)育手術假等國家規(guī)定的假期間,以及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視為提供了正常勞動。那么2019年朔州最低工資多少錢?朔州最低工資標準如何規(guī)定?以下為你介紹關于2019年朔州最低工資的相關信息。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辦、廳、局,各大中型企業(yè),中央駐晉單位:
根據《山西省最低工資規(guī)定》(省政府令第 218 號)和《最低工資規(guī)定》(勞動保障部令第 21 號)精神,結合我省經濟社會發(fā)展、城鎮(zhèn)居民消費水平提高的實際,并考慮社會保障和住房公積金等因素,省人民政府決定對現(xiàn)行最低工資標準進行調整,F(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最低工資標準。將現(xiàn)行月最低工資標準由一類 1620元、二類 1520 元、三類 1420 元、四類 1320 元,依次調整為 1700元、1600 元、 1500 元、 1400 元。
同時,相應提高小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后,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依次為一類 9.8 元、二類 9.2 元、三類 8.6 元、四類 8.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依次為一類 18.5 元、二類17.4 元、三類 16.3 元、四類 15.2 元。
二、本通知中所指的最低工資標準,是剔除下列各項后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貨幣性工資:
(一)加班加點工資;
(二)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行車等特殊工作環(huán)境、條件下的津貼;
(三)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規(guī)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三、調整后最低工資標準自 2017 年 10 月 1 日起實行
9月29日,山西晚報全媒體記者從山西省人社廳獲悉,我省將從10月1日起調整現(xiàn)行的最低工資標準。其中,太原市六城區(qū)等一類地區(qū)(詳細分類見附表)月最低工資標準,將由1620元提高到1700元。
結合我省經濟社會發(fā)展、城鎮(zhèn)居民消費水平提高的實際、并考慮社會保障和住房公積金等因素,山西省人民政府決定對現(xiàn)行最低工資標準進行調整。
我省將現(xiàn)行月最低工資標準由一類1620元、二類1520元、三類1420元、四類1320元,依次調整為1700元、1600元、1500元、1400元。同時,相應提高小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后,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依次為一類9.8元、二類9.2元、三類8.6元、四類8.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依次為一類18.5元、二類17.4元、三類16.3元、四類15.2元。
省人社廳明確,最低工資標準,是剔除下列各項后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貨幣性工資:加班加點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行車等特殊工作環(huán)境、條件下的津貼;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規(guī)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另外,最低工資標準只是一個保障標準,不是分配標準,不能把最低工資標準作為單位工資的發(fā)放標準。如果勞動者發(fā)現(xiàn)自己的工資低于當?shù)刈畹凸べY標準,可向“1233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熱線或當?shù)貏趧颖U媳O(jiān)察機構投訴,也可向當?shù)貏趧訝幾h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