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出臺中小學教材教輔材料管理辦法 每科教材不超過兩種 嚴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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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陽市中小學每學科教材版本的選用數(shù)量,最多不得超過兩種。學校要按課時計劃開齊課程,按要求使用教材,嚴禁閑置不用。這是記者6月11日從沈陽市教育局獲悉的。

日前,沈陽市出臺中小學教材教輔材料管理辦法,要求義務教育教輔材料選用實行“一科一輔”制,按照教科書選用程序,以及我省確定的學科和使用年級,從本省教輔材料評議公告中,每學段每學科每版本教科書選擇一套教輔材料,推薦給本市學校供學生選用;普通高中教輔材料不做統(tǒng)一選用,推薦省教輔材料評議公告中所有高中階段的學科和版本,供學生選用。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學用書按照《遼寧省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學用書目錄》規(guī)定范圍,由各學校根據(jù)教學計劃需要據(jù)實選用。教材教輔材料編寫人員和被評議的教材教輔材料出版發(fā)行人員不得參加選用工作。

 教材教輔材料版本選定使用后,應當保持穩(wěn)定。小學、初中、高中每學科教材教輔材料版本一經選定使用后,在學段周期內不得中途更換,如需更換,應從起始年級開始,由學校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提出書面申請,由沈陽市教育局委托教科研部門等專業(yè)機構征求學校教師、學生及家長意見并進行評估。

辦法中明確規(guī)定,學生購買教輔材料必須堅持自愿原則。在教材教輔材料選用征訂使用工作中出現(xiàn)違規(guī)的,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或主管教育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視情節(jié)輕重予以通報批評,并依法對相關責任人予以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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