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和提取手續(xù)所需材料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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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公積金提取條件是什么,什么情況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現(xiàn)在很多單位都會公司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每個繳納住房公積金的職工都會有一個公積金個人賬戶,個人繳納的公積金都會存在個人公積金賬戶中,在公積金繳納地買房貸款可以使用公積金貸款,個人貸款最高額度是50萬元,夫妻雙方都使用公積金貸款可以達到70萬元,貸款額度最高是個人賬戶余額的40倍,還可以享受央行規(guī)定的公積金貸款利率3.25%。如果不需要買房,公積金是可以提取出來的,但是必須要滿足公積金提取條件,下面我們來說說成都地區(qū)什么情況下才可以將個人公積金賬戶余額提取出來。

修訂后的成都公積金提取辦法有哪些變化

下面交交為您詳細解讀


調整提取范圍

①新增“既有住宅增設電梯”提取;

②取消“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未再就業(yè),男性已滿50周歲、女性已滿45周歲,且家庭生活困難的”和“農村 戶籍職工離職” 提取;

③將“成都市戶籍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戶籍遷出本市辦理離職提取“調整為“非本市戶籍職工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未在異地繼續(xù)繳存,賬戶封存或托管滿半年的”;

④放寬異地購房提取范圍,明確職工所購房屋地址與職工本人或配偶戶籍所在地或工作地應在同一市級行政區(qū)域的管理原則,職工及其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區(qū)域無自住住房,在省內購買商品住房及再交易住房的,無需提供戶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證明材料。

調整提取條件

明確租房提取和既有住宅增設電梯提取為住房消費行為提取范疇等條款。

1.新增既有住宅增設電梯提取政策。

①明確申請?zhí)崛l件,將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納入住房消費提取范疇;

②為規(guī)范住房公積金提取,保障資金安全運行,對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申請?zhí)崛r限、提取金額和提取材料予以明確。

2.優(yōu)化租房提取政策。

①將租房提取納入住房消費范疇;

②調整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提取金額的計算方式;

③增加租賃合同未登記備案,無房職工可直接限額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

④限定同一套住房最多可提取限額等相關內容,保障職工的合法權益。


調整提取頻次及額度

統(tǒng)一住房消費提取期限和調整提取額度,并加強違規(guī)提取公積金的管理。

1.統(tǒng)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提取時限。

①將購買商品住房自取得相關證書或購房款發(fā)票后申請,購買再交易住房、政策性住房、征收安置房應自取得相關證書(含購 房合同、購房款發(fā)票或收據(jù))后一年內申調整為五年內申請?zhí)崛∫淮?

②還貸期間職工結清購房貸款本息的,在貸款結清后五年內申請?zhí)崛∫淮?

③明確非配偶或非直系親屬共同購買再交易住房提取時限,加強違規(guī)提取管理:職工所購再交易住房在提取申請前 12 個月內辦理過購房提取,或房屋所有權人、共有人中有非職工配偶、父母、子女的,應自取得不動產權證書之日起滿 12 個月后,五年內申請?zhí)崛∫淮巍?/p>

2.放寬住房消費提取金額。

明確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提取限額不超過申請時上月職工和配偶公積金賬戶余額,且 不超過實際支付費用的管理原則。

增加自愿繳存者提取公積金規(guī)定

如個人自愿繳存者可申請住房消費提取、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患重大疾病提取、被納入本市城鎮(zhèn)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提取、出境定居提取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

規(guī)范業(yè)務辦理材料,減少業(yè)務審核材料

1.減少業(yè)務審核材料。

①辦理異地商品住房(含現(xiàn)房)提取時,取消按揭貸款銀行出具貸款發(fā)放憑證;

②辦理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取時,取消國土部門批準文件;

③辦理償還購房貸款本息提取時,取消按揭貸款銀行出具的抵押合同;

④辦理租房提取時,公積金中心與相關管理 部門查詢確認,不再提供無房證明和租賃備案憑證;

⑤辦理重大疾病提取和離職提取時,取消家庭生活困難證明和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⑥辦理所有住房公積金提取業(yè)務時,取消提供身份證和結婚證復印件;

⑦提取職工不需再回單位開具《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

⑧整合各類承諾書、單身聲明、授權書。職工在申請辦理提取公積金業(yè)務時只需填寫《提取申請表》,實現(xiàn)“告知全面、承諾全面”。

2.規(guī)范離休、退休證明材料。

明確職工辦理離、退休提取時應提供退(離)休人員養(yǎng)老保險 信息或其他離、退休相關證明。職工男性年滿 60 周歲、女性年滿 55 周歲,可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直接辦理。

3.規(guī)范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業(yè)務證明材料。

明確職工辦理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提取時應提供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出具的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鑒定文書和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合同、協(xié)議等有關資料。

加強違規(guī)提取公積金的管理

1.明確特定購房行為按份提取相關規(guī)定。

明確職工和職工配偶以外的共有人共同購買同一產權住房、分期付款購買同一產權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管理原則。

2.違規(guī)提取行為處理。

明確違規(guī)提取行為的10條范圍,公積金中心發(fā)現(xiàn)職工有違規(guī)提取情況屬實時的處理規(guī)定,以及繳存單位有義務協(xié)助公積金中心開展違規(guī)提取的調查取證和資金追回工作。

明確《提取辦法》施行時間和有效期

本辦法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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