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決策包括:
1、本地區(qū)(本部門)經濟、社會、事業(yè)發(fā)展戰(zhàn)略和規(guī)劃的制訂、調整,年度工作部署、實施和總結;
2、本地區(qū)(本部門)重大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制度和措施的出臺、修改和廢除;
3、本地區(qū)(本部門)年度綜合財務收支預算計劃的制訂、調整及執(zhí)行;
4、涉及內部機構設置(調整)、人員編制(配備)方案及招聘計劃的確定
5、涉及黨員、干部和職工的獎懲,收入分配、福利待遇等;
6、國有(集體)資產的運作、處置;
7、重大人身傷亡、責任事故、突發(fā)事件的處理;8、其他應由黨政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的重大決定。
重要干部任免包括:
1、按照干部管理權限任免干部的推薦確定、組織考察、討論決定;
2、向上級和外單位推薦后備干部人選;
3、本地區(qū)(本部門)干部交流輪崗;
4、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黨代會代表候選人預備人選的推薦;
5、其他應由黨政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的干部任免事項。
重大項目安排:
1、基本建設項目;
2、公共設施建設項目;
3、綠化工程項目;
4、裝潢、修繕項目;
5、大宗物資采購項目;
6、涉及征地、動遷項目;
7、合作和對外投資項目;
8、大型集體活動安排;
9、其他應由黨政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的重大項目安排。
大額資金的使用包括:
1、未納入預算的資金使用;
2、預算內未列出具體項目的機動資金的使用;
3、涉及養(yǎng)老安置、征地動遷補償資金的運作和使用;
4、涉及其他專項資金的運作和使用;
5、國有(集體)企業(yè)資金的調動和使用;
6、其他應由黨政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的資金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