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關于代課教師工資的政策,兩會解讀代課教師工資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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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會關于代課教師工資的政策,兩會解讀代課教師工資的提案匯總篇

近日,全國人大代表、塔城地區(qū)塔城市第二幼兒園教師麗娜說,對于代課老師的話題,她也關注了很久,也到塔城地區(qū)教委、地區(qū)人事局、地委編辦等部門了解情況,了解到教師的編制確實有限。

麗娜說,雖然目前她的調研還沒有全部完成,但關于代課老師的話題她會形成成熟建議,并將建議帶到全國兩會。麗娜認為,編制問題暫時沒法解決,可以先在待遇、人文關懷方面給予關注,或者設立特崗教師崗位,對代課老師給予一定補助。

“農村教師是我國教師隊伍建設和發(fā)展的重要組成部分。目前,由于農村教師收入低,在職的總是千方百計想調入城市,年輕的又不愿到農村任教,長此下去,農村教師隊伍后繼乏人,質量難以保證!比珖䥇f(xié)委員、寧夏回族自治區(qū)副主席姚愛興呼吁,保障農村中小學教師工資待遇。

姚愛興說,目前農村教師工薪收入較低、分配機制欠妥、構成缺乏科學性的現(xiàn)象大量存在。尤其是農村教學點的那些代課教師,各地發(fā)放工資標準不一,隨意性大,有的甚至低于當?shù)刈畹凸べY標準。

而且,由于國家對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工資總體水平及其基本標準沒有明確規(guī)定,在“以縣為主”的經費投入及保障機制下,各地差別很大。尤其在財政支付能力不足的縣區(qū),農村教師的津補貼從績效工資當中出,對農村教師傾斜的分配導向并沒有落到實處,艱苦邊遠地區(qū)津貼分配沒能體現(xiàn)對農村教師的補償與激勵,難以留人。

姚愛興建議,應從國家制度層面對義務教育階段農村教師工資、津貼待遇等作出統(tǒng)一規(guī)定,規(guī)定農村教師最低工資標準,并建立問責機制,明確由財政單列支出農村教師津補貼,大幅度增加農村教師崗位津貼,增加農村教師周轉房和公寓房,并定期或不定期加強對相關政策執(zhí)行情況的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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