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當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其組成不包含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勞動者在夜班、高溫、低溫、井下等特殊工作環(huán)境、條件下的津貼,以及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規(guī)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本文小編為你解答關于綿陽最低工資的相關知識,希望對你有幫助。
綿陽市政府去年下發(fā)《關于調整全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對全市現行月最低工資標準、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作出調整。與往年不同的是,今年我市各縣市區(qū)執(zhí)行統(tǒng)一標準,調整后,全市月最低工資標準統(tǒng)一為每月1250元(每日57.5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統(tǒng)一為每小時13.2元。此標準包含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自今年7月1日起實施。
綿陽市現行最低工資標準是去年7月調整的,執(zhí)行月最低工資標準1070元、114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11.1元、12.1元。一年多來,我市經濟平穩(wěn)較快發(fā)展,城鄉(xiāng)居民收入明顯增長,為調整最低工資標準奠定了基礎,提供了有利條件。及時調整最低工資標準,對于提高低收入勞動者生活水平、促進一線職工工資增長、提振城鄉(xiāng)居民消費需求、培育消費新亮點與拉動內需等具有重要作用。
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后,全市月最低工資標準從現行的每月1070元、1140元調整為每月1250元(每日57.5元),上調幅度分別為17%、10%;全市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統(tǒng)一為每小時13.2元。
最低工資標準包含勞動者個人繳納的“五險一金”。最低工資不包括加班加點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條件或者特殊工作環(huán)境下的津貼;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政策規(guī)定的非工資性勞動保險福利待遇;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非貨幣性補貼。即使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食宿,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也不能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提示:綿陽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介紹道,各用工單位須嚴格執(zhí)行新規(guī),切實保證勞動者合法權益。用人單位如不執(zhí)行,勞動者可撥打電話12333進行投訴,也可向勞動保障監(jiān)察部門舉報,還可通過勞動保障爭議仲裁機構進行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