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包含勞動者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等費用)。這里所稱正常勞動,是指勞動者按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在法定工作時間或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從事的勞動。勞動者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生育(產)假、節(jié)育手術假等國家規(guī)定的假期間,以及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視為提供了正常勞動。那么2019年邵陽最低工資多少錢?邵陽最低工資標準如何規(guī)定?以下為你介紹關于2019年邵陽最低工資的相關信息。
邵陽市現(xiàn)行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13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1.6元。該標準從2017年7月1日開始執(zhí)行。
根據(jù)《湖南省最低工資規(guī)定》第十條規(guī)定:“最低工資標準根據(jù)我省經濟發(fā)展情況適時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每三年至少調整一次!蹦壳,我省未有新的最低工資標準發(fā)布,因此,邵陽市(含八縣一市三區(qū))2018年最低工資標準仍按2017年7月公布的標準執(zhí)行。需要注意的是,我市最低工資標準包括勞動者個人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勞動者。
另外,據(jù)《最低工資規(guī)定》,最低工資標準不包括:延長工作時間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huán)境、條件下的津貼;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規(guī)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依據(jù)規(guī)定,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在剔除上述各項后,不得低于當?shù)刈畹凸べY標準。如果你發(fā)現(xiàn)自己的工資低于當?shù)刈畹凸べY標準,可以向當?shù)貏趧颖U媳O(jiān)察大隊投訴,也可以向當?shù)貏趧尤耸聽幾h仲裁院申請仲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小編有一個關乎小伙伴們錢袋子的好消息要告訴大家,那就是湖南省最低工資標準將要進行調整!這是繼上調最低工資標準之后又一次上調。
近日,湖南省政府召開常務會議,研究了好幾個事項。其中一項就是同意2017年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方案,并報人社部審查實施。會議指出,要充分考慮勞動力市場變化、企業(yè)勞動生產率提升、居民消費價格上漲等情況,建立與經濟社會發(fā)展相適應的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機制,確保最低工資標準制度真正惠及廣大低收入群體。
也就是說,湖南省2017年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方案只待人社部審查通過,具體調整方案相信不久就會發(fā)布。
目前湖南省執(zhí)行2015年最低工資標準
2015年1月-2015年12月,湖南省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勞動者)檔次調整為1390元/月、1250元/月、1130元/月、1030元/月;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勞動者)檔次調整為13.5元/小時、11.9元/小時、11.4元/小時、10.7元/小時。
湖南各地執(zhí)行最低工資標準 (單位:元)
除了株洲執(zhí)行了三檔標準外,其他市州分別執(zhí)行了兩檔或一檔標準。長沙、株洲、湘潭第一檔標準為1390元,與湖南省最高標準相同,一定程度上反應了各地發(fā)展水平差異。
多地上調最低工資標準
2017年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大幕拉開,上海、陜西、深圳等地近期宣布提高最低工資標準。
➤從4月1日起,上海月最低工資標準從2190元調整到2300元,增加11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從19元調整到20元。
➤從5月1日起,陜西一類工資區(qū)全日制最低工資標準提高為1680元/月,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6.8元/小時。
➤從6月1日起,深圳全日制就業(yè)勞動者最低工資標準提高為2130元/月,非全日制就業(yè)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19.5元/小時。
最低工資標準是如何制定的?
最低工資標準是保障勞動者最低工資收入的法律制度,是一種適用于全行業(yè)的國家標準。按照統(tǒng)一要求,最低工資的測算有兩種方法:比重法與恩格爾系數(shù)法,兩種方法均參考上年度當?shù)厝司钯M用、職工個人社保公積金費用、全市平均工資、經濟發(fā)展水平、失業(yè)率、贍養(yǎng)系數(shù)等六個指標,根據(jù)不同的測算公式,綜合確定當?shù)刈畹凸べY標準。
根據(jù)《最低工資規(guī)定》,最低工資標準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形式。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yè)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yè)勞動者。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范圍內的不同行政區(qū)域可以有不同的最低工資標準。
最低工資標準上調有何意義
事實上,對于最低工資標準的“現(xiàn)實意義”一直存有爭議。這是因為標準的調整常常滯后于實際用人成本的增加,且“政府指導價”明顯低于大部分勞動者的主觀感受。工資的上漲并非源于政府指導的驅動,更多由市場內在的供需決定。
復旦大學經濟學院院長袁志剛認為:最低工資標準上調,應該是一個好消息,這是對勞動者的一種保障。我國勞動者目前還沒有一個集體議價的機制,尤其是民工,處于相對弱勢的地位。盡管近幾年政府在解決民工欠薪問題以及制訂最低工資標準等方面下了不少工夫,但局面沒有得到根本性扭轉。政府設定最低工資標準有利于維護一部分低收入勞動者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