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最低工資標準,甘肅省最低工資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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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包含勞動者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等費用)。這里所稱正常勞動,是指勞動者按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在法定工作時間或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從事的勞動。勞動者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生育(產(chǎn))假、節(jié)育手術假等國家規(guī)定的假期間,以及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視為提供了正常勞動。那么2019年甘肅省最低工資多少錢?甘肅省最低工資標準如何規(guī)定?以下為你介紹關于2019年甘肅省最低工資的相關信息。

最低工資標準

目前甘肅省的最低工資標準尚未公布,因此沿用的是2017年的最低工資標準。具體內容如下。

甘肅省人民政府關于

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甘政發(fā)〔2017〕46號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蘭州新區(qū)管委會,省政府各部門,中央在甘各單位:

根據(jù)《甘肅省最低工資標準暫行規(guī)定》,經(jīng)省政府研究,決定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現(xiàn)將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通知如下:

一類地區(qū):1620元/月(小時最低工資:17元);

二類地區(qū):1570元/月(小時最低工資:16.5元);

三類地區(qū):1520元/月(小時最低工資:15.9元);

四類地區(qū):1470元/月(小時最低工資:15.4元)。

以上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自2017年6月1日起實施。

附件:甘肅省四類地區(qū)劃分明細

一類地區(qū)(11個市區(qū)):城關區(qū)、七里河區(qū)、安寧區(qū)、西固區(qū)、紅古區(qū),蘭州新區(qū),嘉峪關市,金川區(qū),肅州區(qū)、玉門市和敦煌市。

二類地區(qū)(12個縣區(qū)市):永登縣、榆中縣、皋蘭縣,白銀區(qū)、平川區(qū),崆峒區(qū),合作市,金塔縣、瓜州縣、肅北蒙古族自治縣、阿克塞哈薩克族自治縣,永昌縣。

三類地區(qū)(24個縣區(qū)市):秦州區(qū)、麥積區(qū),甘州區(qū),涼州區(qū),武都區(qū),西峰區(qū),安定區(qū),臨夏市,會寧縣、靖遠縣、景泰縣,涇川縣、靈臺縣、崇信縣、華亭縣、莊浪縣、靜寧縣,夏河縣、瑪曲縣、碌曲縣、卓尼縣、迭部縣、臨潭縣、舟曲縣。

四類地區(qū)(41個縣區(qū)):清水縣、秦安縣、甘谷縣、武山縣、張家川回族自治縣,臨澤縣、高臺縣、山丹縣、民樂縣、肅南裕固族自治縣,古浪縣、民勤縣、天祝藏族自治縣,文縣、成縣、康縣、西和縣、禮縣、徽縣、兩當縣、宕昌縣,慶城縣、鎮(zhèn)原縣、寧縣、正寧縣、合水縣、華池縣、環(huán)縣,通渭縣、隴西縣、渭源縣、臨洮縣、漳縣、岷縣,臨夏縣、永靖縣、和政縣、廣河縣、康樂縣、東鄉(xiāng)族自治縣、積石山保安族東鄉(xiāng)族撒拉族自治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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