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最低工資標準多少錢,本溪市歷年最低工資標準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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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本溪市最低工資標準多少錢,本溪市歷年最低工資標準一覽表

經(jīng)省政府批準,全市調整最低工資標準如下:

一、月最低工資標準

(一)本溪市區(qū)(含平山區(qū)、明山區(qū)、溪湖區(qū)、南芬區(qū))由1320元調整為1420元;

(二)本溪縣、桓仁縣由1200元調整為1300元。

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一)本溪市區(qū)(含平山區(qū)、明山區(qū)、溪湖區(qū)、南芬區(qū))由13元調整為14元;

(二)本溪縣、桓仁縣由10.8元調整為11.8元。

此標準適用于我市行政區(qū)域內(nèi)的各類企業(yè)、個體經(jīng)濟組織、民辦非企業(yè)單位、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等各類用人單位。

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part 1

依據(jù)

此次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是依據(jù)省最低工資標準,結合全市城鎮(zhèn)居民生活費支出、職工平均工資、失業(yè)率、經(jīng)濟發(fā)展水平等因素,綜合測算得出。

part 2

適用

此標準適用于全市行政區(qū)域內(nèi)的各類企業(yè)、個體經(jīng)濟組織、民辦非企業(yè)單位、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等各類用人單位。

part 3

調整標準

具體調整標準為月最低工資標準提高100元,其中市區(qū)(含平山區(qū)、明山區(qū)、溪湖區(qū)、南芬區(qū))由1320元調整為1420元,兩縣由1200元調整為1300元;

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提高1元,其中市區(qū)(含平山區(qū)、明山區(qū)、溪湖區(qū)、南芬區(qū))由13元調整為14元,兩縣由10.8元調整為11.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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