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云浮市最低工資標準多少錢,云浮市歷年最低工資標準一覽表
近日,云浮市印發(fā)了《云浮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我市企業(yè)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云府函〔2018〕86號),公布了從今年7月1日起,云浮市企業(yè)職工月最低工資標準統一調整為1410元,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4元。此次調整的標準1410元/月比上一次2015年調整的標準1210元/月提高16.5%。
2016年,廣東省落實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工作,將現行最低工資標準由兩年至少一調改為原則上三年至少一調。按照省政府的部署,2016年、2017年和2018年上半年云浮市的最低工資標準仍按2015年5月發(fā)布的標準(1210元/月)執(zhí)行,2018年再根據省政府的通知適時調整最低工資標準。今年6月,省政府發(fā)文調整了我省企業(yè)職工的最低工資標準,從7月1日起執(zhí)行。我市與韶關、河源、梅州、汕尾、陽江、湛江、茂名、清遠、潮州和揭陽等十個地級市同屬第四類地區(qū),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410元、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4元。
省政府上月發(fā)文調整了我省企業(yè)職工的最低工資標準,從7月1日起執(zhí)行。調整后的廣東職工最低工資保持四類標準,我市與韶關、河源、梅州、汕尾、陽江、湛江、茂名、清遠、潮州和揭陽等十個地級市同屬第四類地區(qū),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410元、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4元。此次調整的標準1410元/月,比上一次2015年調整的標準1210元/月提高16.5%。據了解,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對低收入普通勞動者群體的影響最為直接。職工的失業(yè)保險金、醫(yī)療期內的病假工資、試用期工資以及單位歇業(yè)、停產等情況下工資或生活費等,都會受到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影響。
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院院長吳云宗:“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在法定工作時間內,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不包括延長工作時間工資、高溫等,各種特殊工作環(huán)境條件下的津貼,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規(guī)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即使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食宿,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也不能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根據相關規(guī)定,用人單位應當以貨幣形式按照確定的工資支付周期足額支付工資,不能以其他物品或福利進行抵扣。如果勞動者發(fā)現自己提供了正常勞動,企業(yè)支付的工資卻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可以向當地勞動保障監(jiān)察機構舉報投訴,也可以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維護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