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公積金新政策的實施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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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公積金新政策具體是怎樣的呢?有哪些內容值得我們關注的呢?今天我們就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4月20日下午,濟南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fā)布落實《濟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調控措施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wěn)健康發(fā)展的通知》的實施細則。

為認真貫徹《濟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調控措施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wěn)健康發(fā)展的通知》(濟政辦發(fā)〔2017〕13號])精神,對我市住房公積金政策進行如下調整:

一、本市戶籍繳存職工、無住房且無住房貸款(含公積金貸款、商業(yè)貸款)記錄,申請公積金貸款的視為首套房貸款。首套房公積金貸款政策不變。

二、本市戶籍繳存職工家庭已擁有一套住房或雖無住房但有住房貸款(含公積金貸款、商業(yè)貸款)記錄的,申請住房貸款均視為第二套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比例提高至60%,公積金貸款利率執(zhí)行基準利率的1.1倍。

三、暫停向使用過2次及以上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家庭發(fā)放公積金貸款。

四、非本市戶籍家庭購買住房,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比例提高至60%。

五、公積金貸款相關政策以商品住宅網(wǎng)簽時間為準,2017年4月20日零時前簽訂的按原政策執(zhí)行,2017年4月20日零時后簽訂的按本細則執(zhí)行。

六、自2017年4月20日開始取消憑繳納住宅維修資金證明提取住房公積金政策。

濟南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17年4月20日

延伸閱讀:濟南公積金新政落地

4月19日,濟南出臺樓市最新調控政策,二套房“認房又認貸”。4月20日,濟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針對樓市新政推出了實施細則,公積金貸款相關政策以商品住宅網(wǎng)簽時間為準,4月20日零時前簽訂的按原政策執(zhí)行,4月20日零時后簽訂的按本細則執(zhí)行。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實施細則明確了首套房申請公貸的認定標準:本市戶籍繳存職工、無住房且無住房貸款(含公積金貸款、商業(yè)貸款)記錄,申請公積金貸款的視為首套房貸款。

目前,濟南首套房公積金貸款政策不變。兩人及以上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家庭公貸最高額度為60萬元(平陰、濟陽、商河為50萬元);一人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家庭公貸最高額度為30萬元(平陰、濟陽、商河為25萬元)。貸款年限方面,公貸最長期限不超過30年,購買首套商品住宅公貸最低首付比例為30%。在貸款利率上,5年(含)以下的年利率為2.75%,5年以上的年利率為3.25%。

在公貸二套房認定上,也執(zhí)行“認房又認貸”的政策。本市戶籍繳存職工家庭已擁有一套住房或雖無住房但有住房貸款(含公貸、商貸)記錄的,申請住房貸款均視為第二套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比例提高至60%,公積金貸款利率執(zhí)行基準利率的1.1倍。同時,暫停向使用過2次及以上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家庭發(fā)放公積金貸款。取消憑繳納住宅維修資金證明提取住房公積金政策。非本市戶籍家庭購買住房,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比例提高至60%。

新政出來后,市民劉女士詢問,自己已婚,所住的婚房是婚前老公名下的財產,而自己名下無房產也無住房貸款記錄,那么自己是否符合首套房申請公貸條件呢?對此,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有關人士解釋稱,由于公積金貸款使用是以家庭為單位,夫妻倆現(xiàn)已有一套住房,這樣劉女士已不符合首套房申請公貸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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