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具體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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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具體如何?大家是否清楚呢?今天我們就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唐山公積金提取條件

職工在唐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業(yè)務,所需資料:

一至八項為住房消費類提取

一.全款購買商品住房、經濟適用住房

二.職工參加集資建房

三.全款購買二手房

四.在農村建造、翻建自住住房

五.全款購買公有住房

六.拆遷安置中職工購買超出置換面積住房

七.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

八.償還商業(yè)貸款

九至十六項為非住房消費類提取(提取后對職工賬戶進行銷戶)

九.退休、退職

十.出境定居

十一.職工死亡、被宣告死亡

十二.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

十三.被判處刑罰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

十四.因參軍、上學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

十五.集中封存兩年以上未就業(yè)

十六.在我市務工的外地職工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并離開我市

唐山公積金提取流程

辦理流程:

本人提出申請?分核心、管理部受理審核?審核合格后當場辦理

辦理時間地點:

每周一至周五到所屬分核心、管理部辦理提取業(yè)務。

上午 8:30至11:30

(駐銀行的分核心、管理部營業(yè)時間為上午 9:00)

下午 13:30至5:00

夏季 14:30至5:00

唐山公積金房屋類提取材料

必備資料:

1、身份證

2、住房公積金聯名卡

選擇材料:

一、購買、建造、翻建自住住房:

(一)商品房:

(1)房產管理部門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

(2)結婚證;(配偶申請需提供)

(3)購房發(fā)票。

(二)經濟適用住房:

(1)結婚證;(配偶提取需提供)

(2)房產管理部門備案的《經濟適用住房買賣合同》

(3)購房發(fā)票或加蓋財政(稅務)監(jiān)制章的收款收據。

(三)集資建房:

(1)結婚證;(配偶提取需提供)

(2)《房屋所有權證》

(3)購房合同或協(xié)議

(4)購房發(fā)票或加蓋財政(稅務)監(jiān)制章的收款收據。

(四)二手房:

(1)結婚證;(配偶提取需提供)

(2)房產管理部門備案的房屋轉讓合同或買賣協(xié)議

(3)《房屋所有權證》

(4)稅務部門提供的契稅完稅票據。

(五)公有住房:

(1)結婚證;(配偶提取需提供)

(2)房產管理部門備案的買賣契約

(3)購房發(fā)票或加蓋財政(稅務)監(jiān)制章的收款收據。

(六)拆遷安置中職工購買超出置換面積住房:

(1)結婚證;(配偶提取需提供)

(2)拆遷安置協(xié)議(附結算清單)

(3)超出置換面積部分的收款發(fā)票或加蓋財政(稅務)監(jiān)制章的收款收據。

(七)在農村建造、翻建自住住房:

(1)結婚證;(配偶提取需提供)

(2)《農村集體土地使用證》

(3)縣級國土部門的建房批準手續(xù)或鎮(zhèn)(鄉(xiāng))規(guī)劃部門出具的規(guī)劃審批手續(xù)

(4)購買原材料的發(fā)票、農村戶籍戶口本。

二、償還住房貸款:

1、結婚證;(配偶提取需提供)

2、貸款合同按分類如下:

⑴償還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的住房貸款本息的,每次提取時提供借款合同。

⑵償還商業(yè)銀行、開灤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的

①未辦理過購房首付提取公積金的,首次提取時提供購房合同、借款合同、償還貸款本息的明細表。以后使用同一套貸款手續(xù)提取,提供借款合同、當年度償還貸款本息的明細表。(6月1日前首次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還需要提供購房合同)

②辦理過購房首付提取過公積金的,提供借款合同、償還貸款本息的明細表。

⑶償還組合貸款(市公積金與商業(yè)銀行組合貸款)本息的,每次提取提供商業(yè)銀行借款合同、住房公積金借款合同、償還商業(yè)銀行貸款本息的明細表。

唐山非房屋類公積金提取材料

必備材料:

1、身份證

2、住房公積金聯名卡

選擇材料:

一、退休

1、退休證(退休、退職審批表)

2、低保證明。(縣級民政部門出具)

二、出境定居

1、戶口注銷證明

2、護照或港、澳、臺通行證。

三、職工死亡、被宣告死亡

1、職工死亡證明;(含醫(yī)學死亡證明、火化證、公安部門出具的死亡證明、戶口注銷證明、人民法院死亡判決書等)

2、公證書(公證部門對該繼承權或受遺贈權出具的)或判決書。(人民法院做出的裁定書、調解書)

四、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

1、與所在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證明

2、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出具的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證明。

五、被判處刑罰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

1、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2、司法部門出具的判決書。

六、因參軍、上學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

參軍:

1、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2、應征入伍通知書(應征入伍需提供)或士兵證(軍官證)、所在部隊的服役證明(已入伍需提供)。

上學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

1、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2、錄取通知書(已錄取需提供)或學生證、所在院校學習證明(已入學需提供)。

七、個人賬戶封存兩年以上未就業(yè)

1、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單位賬戶封存需提供、集中封存賬戶不需要提供)

2、戶口本

3、未就業(yè)證明(戶口所在地居委會、村委會出具)或失業(yè)證。(經年檢有效)

八、外地職工(非唐山市戶籍)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并離開我市:

1、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2、戶口本

3、在我市以外地區(qū)繳交職工養(yǎng)老保險的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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