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住房公積金提取實施細則實施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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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住房公積金提取實施細則4月1日起實施

我市修改《西安市住房公積金提取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對申請對象擴容不到半個月,住建部、財政部、央行又在近日聯(lián)合下發(fā)通知:租房職工連續(xù)足額繳存三個月,可提取本人及配偶公積金支付房租。對此,我市公積金中心表示,待接到正式文件后立即執(zhí)行。

日前,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財政部、人民銀行聯(lián)合印發(fā)《關于放寬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條件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明確,取消房租支出占家庭收入比例的限制,規(guī)定職工連續(xù)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及配偶在繳存城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可提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簡化了租房提取的要件,規(guī)定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的需提供房屋租賃合同和租金繳納證明,租住商品住房的需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無房產的證明。

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住房公積金監(jiān)管司司長張其光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目前,各地對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政策規(guī)定過嚴,要求租金必須超過家庭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要件繁雜,要求職工提供經登記備案的租賃合同、租房發(fā)票等。即影響了繳存職工合法權益,也削弱了住房公積金制度作用。據統(tǒng)計,,全國住房公積金租賃提取只占公積金提取總金額的1.07%。

而我市在本月公布,將于4月1日起實施的《細則》則規(guī)定:租賃本市住房,支付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資收入15%以上部分的,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公積金。明顯與《通知》相抵觸。對此,市公積金中心表示,《細則》制定在前,而現(xiàn)在他們已經看到關于《通知》的消息,待收到正式文件后,將立即執(zhí)行,不會出現(xiàn)在《新規(guī)》實施后再調整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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