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一批:孝感高中統(tǒng)一計劃生、分配生
縣市區(qū) | 計劃數(shù)(人) | 錄取控制分數(shù)(分) | 說 明 |
孝感城區(qū) | 561 | 606 | 1. 孝感高中在孝感城區(qū)分配生根據(jù)孝感市教育局(孝教育字〔2014〕16號)文件精神,原分配到校、低于錄取控制分數(shù)的計劃,在孝感城區(qū)考生中按分數(shù)從高分到低分重新調配,按志愿錄取,錄滿為止。2.孝感高中在各縣(市、區(qū))統(tǒng)一計劃生根據(jù)招生計劃,在各地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上,按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錄取,錄滿為止。 |
孝南區(qū) | 60 | 604 | |
孝昌縣 | 60 | 627 | |
大悟縣 | 60 | 625 | |
云夢縣 | 55 | 633.5 | |
應城市 | 64 | 621.5 | |
安陸市 | 60 | 642.5 | |
漢川市 | 102 | 627.5 |
學校名稱 | 招生范圍 | 計劃數(shù)(人) | 錄取控制分數(shù)(分) | 說 明 |
孝感市第一高級中學 | 孝感城區(qū) | 143 | 563.5 | 1.統(tǒng)一計劃生根據(jù)招生計劃,在當?shù)劁浫】刂品謹?shù)線上,按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錄取,錄滿為止。2.分配生根據(jù)孝感市教育局(孝教育字〔2014〕16號)文件精神,原分配到校、低于錄取控制分數(shù)的計劃,在所屬招生范圍內考生中按分數(shù)從高分到低分重新調配,按志愿錄取,錄滿為止。3.“飛翔計劃”生的錄取,由各縣(市、區(qū))按照省有關政策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將擬錄取名單經公示后報市教育考試院,單獨錄取。 |
孝感市第一高級中學 | 孝南區(qū) | 839 | 499 | |
孝昌縣第一高級中學 | 孝昌縣 | 982 | 518 | |
大悟縣第一高級中學 | 大悟縣 | 982 | 506 | |
云夢縣第一高級中學 | 云夢縣 | 1018 | 523.5 | |
應城市第一高級中學 | 應城市 | 1027 | 494 | |
安陸市第一高級中學 | 安陸市 | 1018 | 567 | |
漢川市第一高級中學 | 漢川市 | 1073 | 562 |
三、第三批:孝感高中、縣(市、區(qū))一中擇校生、孝感高中中外合作生
孝感高中、各縣(市、區(qū))一中擇校生和孝感高中中外合作生計劃不劃定學校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根據(jù)學校擇校生、孝感高中中外合作生計劃,按照 “考生分數(shù)優(yōu)先、遵循志愿順序”的原則錄取,錄滿為止。
四、第四批:一般普通高中
全市一般普通高中學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為:孝感城區(qū)、孝南區(qū)300分;孝昌縣、大悟縣、應城市310分;云夢縣、安陸市、漢川市350分。根據(jù)學校招生計劃,按照 “考生分數(shù)優(yōu)先、遵循志愿順序”的原則錄取,錄滿為止。
五、第五批:五年一貫制、“3+2”五年制高職教育學校
五年一貫制、“3+2”五年制高職教育學校全市最低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為300分。
六、第六批:中職學校
中職學校招生計劃不劃定學校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根據(jù)學校招生計劃、按照考生志愿錄取。
七、體育、藝術特長生
招收體育、藝術特長生的招生計劃數(shù)量控制在招生學?傆媱澋2%以內。體育、藝術特長生按中考文化成績×40%+專業(yè)測試成績×60%綜合排名,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其中,孝感高中體育、藝術特長生中考文化成績不得低于孝感高中在縣(市、區(qū))指令性計劃(不含廠礦生)的最低錄取控制線下50分;其它招生學校有文化成績限定的,由招生學校于錄取前將限定分數(shù)報市教育考試院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