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興中考加分實施細則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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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嘉興市本級高中段學校招生加分實施細則已經公布,根據(jù)該細則,今年市本級中考的加分范圍分政策類、科技類、體育類、藝術類等4個類別,累計最高加分不超過10分。

“制定該細則的出發(fā)點主要是為了鼓勵各初中學校辦出特色,促進學生個性特長的發(fā)展,同時結合我市實際,在國家和我省相關中考加分規(guī)定的前提下,對加分項目的范圍、級別有所限定,總的來說是趨嚴趨緊。”市教育局基教處有關人員表示。

根據(jù)最新公布的市本級高中段學校招生加分實施細則,優(yōu)惠加分對象是參加今年中考的市本級學生,加分將計入中考總分,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可獲加5分:

政策類項目包括以下考生:具有嘉興市戶籍的烈士子女,因公犧牲軍人子女,駐邊疆國境的縣(市)沙漠區(qū)、國家確定的邊遠地區(qū)中的三類地區(qū)和軍隊確定的特、一、二類島嶼部隊現(xiàn)役軍人子女,以及駐嘉部隊現(xiàn)役軍人子女。具有嘉興市戶籍的少數(shù)民族考生。歸僑、華僑、高層次回國留學人員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

科技類加分項目具體是指,9月1日至5月31日間參加浙江省青少年科技創(chuàng)新大賽(不含科幻繪畫),獲省級三等獎及以上的考生。以上屬于集體項目的,加分僅限于第一作者。

體育類加分包括:6月1日至5月31日期間參加省、市教育和體育行政部門聯(lián)合舉辦的列入年度計劃內的體育競賽項目(項目限定在田徑、籃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術、游泳、羽毛球8個項目)。單項獲省前六名、市前三名;集體項目獲省級前三名的主力隊員(集體項目主力隊員不超過參加比賽運動員總數(shù)50%)。6月1日至5月31日期間,獲國家二級運動員稱號的考生(項目限定在上述8個項目)。

藝術類加分限于9月1日至5月31日期間參加浙江省學生藝術特長水平測試獲A級的考生。

同一考生如同時符合多項加分條件,可累計加分,累計最高加分不超過10分,但同一考生同一類別符合多項加分條件的,只能選一項加分。

符合條件的考生,可于4月30日前,向市、區(qū)招生部門提供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和有關證明,體育比賽獲獎要求提供比賽秩序冊;歸僑和華僑子女、臺灣省籍考生的加分必須分別由區(qū)級以上僑辦、臺辦出具書面證明;高層次回國留學人員子女的加分必須分別由區(qū)級以上人力社保局出具書面證明,并提供《浙江省海外高層次留學回國人才工作證》原件和復印件;少數(shù)民族考生須提供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駐嘉部隊現(xiàn)役軍人子女的加分應同時提供軍官證原件、任職文件和復印件,以及由所在部隊團以上政治機關和市雙擁辦同時出具的證明等,由招生部門驗證確認,逾期視為自動放棄。5月10日上午,在市教育考試院二樓會議室現(xiàn)場集中辦理加分認定手續(xù);6月3日上午,在市教育局基教處補辦在5月1日至31日期間參加比賽獲獎學生的加分認定手續(x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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