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教師職稱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最新消息,青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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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人社廳和省教育廳聯(lián)合組織召開全省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工作座談會,來自全省8個市州人社局和教育局負責同志共40余人參加了以會代訓的座談會,標志著全省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改革工作全面啟動實施。

此次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將在全省普通中小學、職業(yè)中學、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以及省、市(州)、區(qū)(縣)教研室、電教和裝備教育、校外教育機構(gòu)和省直部門所屬中小學、幼兒園、教育機構(gòu)從事教學教育工作的在職專任教師和教研人員中全面推開。民辦中小學校(幼兒園)也將參照實施。改革目的一是建立統(tǒng)一的中小學教師職稱體系。設置了從正高級到員級5個等級,改變了現(xiàn)行中學教師職稱最高等級為副高,小學教師職稱最高等級為中級的格局。二是完善職稱評價標準,新的評價標準將更加重師德、重能力、重業(yè)績、重貢獻;處理好學歷和能力的關系;淡化論文要求,將能夠反映教師日常的教學活動的教學競賽、教學成果、優(yōu)質(zhì)課認定等有關教育教學活動和榮譽稱號納入評審條件。三是與事業(yè)單位崗位聘用制度相銜接。堅持職稱評審和聘用有機結(jié)合,改變過去與崗位相脫離的資格評審。四是職稱評審條件體現(xiàn)向鄉(xiāng)村教師傾斜。鄉(xiāng)村教師評職稱,除外語、計算機和論文都不做剛性要求外,在鄉(xiāng)村學校任教一定年限,師德合格,能夠勝任教學工作,均可直接申報。

與會代表重點學習了《青海省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工作實施方案》及《青海省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人員過渡辦法》、《青海省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辦法》、《青海省中小學教師專業(yè)技術(shù)職稱(職務)評審辦法》等1主3輔4個文件。聽取了省人社廳和教育廳有關處室負責人對文件政策的解讀,明確了工作流程和時間節(jié)點。西寧市和海北州作為試點單位在會上進行了經(jīng)驗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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