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銅陵初二年級體育集中考試實施辦法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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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9月16日從銅陵市教育局獲悉,根據(jù)《銅陵市學校體育三年行動計劃》,銅陵市從開始,初二年級(秋季升入初中)學生本著自愿的原則可以參加全市統(tǒng)一的體育考試。銅陵市教育局制定下發(fā)了《銅陵市初二年級體育集中考試實施辦法》,該辦法自施行。
根據(jù)辦法,考試本著學生自愿的原則由學校統(tǒng)一組織學生報名,報名的其他要求同當年初三年級畢業(yè)升學體育考試相同?荚図椖康脑O置和當年初三年級畢業(yè)升學體育考試項目設置相同,各單項分值和總分值均與當年初三年級畢業(yè)升學體育考試相同;各單項的評分標準按照《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初二年級標準執(zhí)行,對分數(shù)區(qū)間進行細化,與當年初三體育考試評分標準同時下發(fā)?荚嚺c當年初三年級畢業(yè)升學體育考試同時進行。具體日程與初三體育考試日程同時下發(fā)。在免考和緩考方面,初二年級不設免考和緩考,考生報名后由于各種原因不能按時參加考試的不得申請免考和緩考。

辦法規(guī)定,初中階段學生可以在初二或初三參加體育考試,也可以在初二和初三均參加體育考試。初二年級參加了體育集中考試的,到其初三年級時可以不再參加統(tǒng)一的升學體育考試,但要以其初二年級體育考試成績折算后計入初三升學考試總分,折算方法是:(初二年級時考試成績/初二年級時體育考試總分)×初三年級時體育考試總分(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數(shù));若初二年級和初三年級均參加體育考試的學生,取其兩次成績的最優(yōu)一次(初二年級成績折算后)計入初三畢業(yè)升學考試總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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