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xiàn)在海南省黑社會老大是誰,海南省黑社會老大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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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負五條人命,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故意殺人、非法買賣槍支,海南省最大黑社會性質組織頭目海再文聽到法院判決其死刑時,雙腿微微顫抖。

據(jù)了解,1993年至1997年間,海再文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組織、參與故意殺人案三宗,致三人死亡、一人重傷、一人輕傷;組織、參與故意傷害案六宗,致一人死亡、三人重傷、二人輕傷,其中一人被砍斷雙手后自殺身亡;組織、參與實施海上搶劫和持槍搶劫四宗;非法買賣五四手槍二支;組織、領導他人尋釁滋事二次。

該組織成員林芳吉、王飛、何亞順、馮興福被分別判處死刑。

“黑幫”老大臨刑言悔:人與人應該和睦相處

遭遇欺負后最終形成自己勢力,從而導致自己走向深淵的海再文在臨刑前說,人與人應該和睦相處。

“就是因為我爸被人打,最后才這樣”。據(jù)了解,海再文所在的村莊不算大,在與其他村人發(fā)生矛盾時,他們經(jīng)!按颉辈贿^別人。海再文的父親和弟弟也曾挨過打。為此,海再文先后結交了一幫兄弟,并形成了固定的團伙。海再文說:“這是自我保護,如果不欺負別人,別人就要欺負你。”

在與海再文的對話中,記者發(fā)現(xiàn)他對弟弟非常牽掛。他說,如果弟弟今天也在宣判之列,“我不知該怎么說”。記者告訴他,他的村莊有很多人來到公判現(xiàn)場。他說,今天,他的父親和弟弟應該會來看他。

與記者對話中,海再文不時地發(fā)出笑聲。海再文與林和弟曾有過節(jié),當記者問起砍斷林和弟雙手一案時,海再文說,過去的就過去了,現(xiàn)在也不能追究誰的對錯,他服從法院判決。坐在他身邊的“軍師”林芳吉讓他不要和記者說話,海再文仍笑著和記者說。

當海再文被押上公判臺時,他的眼光掃向臺下,尋找自己的親人。公判詞念到后面,他的臉漲得通紅。當聽到自己被判死刑時,他的眼中含著淚光。



公判會結束,海再文被押走前朝臺下說了一句“走了”,一名年輕男子輕輕地向他揮手。

海再文案偵查起訴始末

26日,海再文黑社會組織成員得到了他們應有的懲罰。這起2001年全國開展集中“嚴打”以來,海南省最大的一起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落下了帷幕。

海再文案件的主訴檢察官介紹,1994年間,原瓊山府城鎮(zhèn)邁仍村青年李選政與白廟村青年李慶章發(fā)生矛盾。而后,李選政等人多次去找李慶章報復,雙方發(fā)生過槍戰(zhàn),彼此結下了仇怨。同年12月23日下午,海再文和李烈勇在邁仍村看到李慶章、王伯軍、李忠瓊三人合騎一輛摩托車經(jīng)過,海再文和李烈勇開摩托車追趕李慶章等人。追到府城鎮(zhèn)鳳翔路時,李烈勇拔出一支“五四”手槍,朝李慶章等三人開槍,李慶章、王伯軍被擊中摔倒在地,造成李慶章死亡,王伯軍輕傷。

瓊山公安局在偵查該案時,李烈勇因其他罪名被判刑,公安機關對其提審,李交待該起案件是他和海再文一塊干的,海再文自此進入公安機關偵查的視線,并被列入公安機關的重大案犯立案追捕。在追捕過程中,公安機關進一步擴大了追查線索,在對幾年前在靈山一帶發(fā)生的林和弟被砍斷手后飲恨自殺,以及吳清東、吳清貴舊鐵橋被槍殺等血案的偵查中,發(fā)現(xiàn)海再文的手下有一班“小弟”,他們已經(jīng)作案多起。公安機關把海再文的同伙林芳吉、王飛、馮興福等人列入追捕的主要名單,并將他們一一抓獲。通過審訊,上述人員基本上交待了幾宗公安機關掌握的嚴重傷害案,公安機關覺得這些人所做的案近年來海南少有。

2001年5月8日,瓊山公安局將該案列為大要案向省公安廳上報。

2001年5月2日,省人民檢察院海南分院正式將該案列為掛牌督辦案件。

海再文團伙“成長”過程



該案主訴檢察官介紹,海再文所在的村莊不是大村,村里的人有時遭到大村的人欺負,海再文也曾遭過追殺,父親也挨過打。為此,海再文感到結交一班哥們,才能不受欺負。于是,他先后結交了林芳吉等一班人。由于他作案心狠手辣,加上林芳吉的老謀深算,海再文在當?shù)氐拿暣笤搿?994年、1995年間,他們砍了林和弟、柯洪兒后,在當?shù)赜辛艘欢ǖ拿麣猓浇拇迩f的人再也不敢來欺負他們。

1995年后,海再文一伙開始向府城發(fā)展,他們結識了當?shù)氐囊恍┬±习,由這些老板給他們提供吃住,他們則充當打手,幫忙看賭場,觸角還涉及了工程的承包。在此過程,他們也樹立了一些“敵人”,于是,他們買槍防身。為獲取經(jīng)濟利益,他們搶劫撈沙船,自己開設賭場,同時也結交了公安機關中的敗類。

1995年以后,海府地區(qū)的黑道,無人敢與海再文斗爭。三年中,他們的團伙發(fā)展壯大到30多人。

摘掉黑幫“保護傘”

海再文案件偵查之初,因為該團伙與一些腐敗公安民警糾葛在一起,案件調查遇上了一定障礙。在李慶章被槍殺后,瓊山市公安局指定府城公安分局刑警隊長廖之貴,負責偵辦此案和追捕海再文。廖之貴不盡責任查辦此案,追捕兇犯,而且丟失部分證據(jù),使公安機關未能及時偵結此案,造成海再文未能及時追訴。這些情況反映了有人在充當海再文團伙的“庇護傘”。

有關部門對此高度重視,省紀委、省政法委、省檢察院等組成工作組,到瓊山查辦公安機關某些人在辦案中存在的司法腐敗問題,廖之貴等腐敗民警被查處。

整頓排除了偵查中的干擾。2002年4月15日,海南省人民檢察院海南分院正式介入該案。

卷宗從18本增至44本

負責該案的4名檢察員加班加點,在審閱公安機關的偵查材料時,檢察機關的辦案人員發(fā)現(xiàn)公安機關移送的材料沒有反映海再文黑社會性質組織是如何發(fā)展起來的犯罪事實。

檢察機關及時地介入偵查,引導公安機關偵查取證。辦案人員從一兩名犯罪嫌疑人的交待中發(fā)現(xiàn)海再文等為了稱霸一方,霸占羅王溪、實施海上搶劫,大量積累錢財?shù)姆缸锸聦崱K麄儧Q定將海再文案件辦成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的鐵案。辦案人員將他們的143條、1萬多字的引導偵查意見裝訂成冊,交給公安機關。公安廳對此高度重視,成立“5.8”專案組,并重新制訂方案。專案組中的偵查小組,根據(jù)檢察機關建議的海再文等從事的經(jīng)濟犯罪案件進行偵查。專案組還對所有涉案人員逐個審訊,重點在于讓他們交待該團伙從小發(fā)展到大,直至演變成黑社會組織的過程。

在公訴小組的密切配合下,偵查人員補充收集了大量證據(jù),案件材料由原來的18卷增至44卷。尤其是在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問題上,不僅查清了該黑社會性質組織的形成過程,還查清了海再文等獲取非法經(jīng)濟利益的事實。

新聞鏈接: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特征

根據(jù)我國刑法規(guī)定,黑社會性質的組織應具備以下特征:

(一)形成穩(wěn)定的犯罪組織,人數(shù)較多,有明確的組織者、領導者,骨干成員基本固定;

(二)有組織地通過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其他手段獲取經(jīng)濟利益,具有一定的經(jīng)濟實力,以支持該組織的活動;

(三)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有組織地多次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

(四)通過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利用國家工作人員的包庇或者縱容,稱霸一方,在一定區(qū)域或者行業(yè)內,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響,嚴重破壞經(jīng)濟、社會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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