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鄉(xiāng)民政局離婚需要帶哪些材料和辦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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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鄉(xiāng)民政局離婚需要帶的材料有戶口薄、居民身份證、結婚證、離婚協(xié)議書等。離婚登記按照申請-受理-冷靜期-審查-登記(發(fā)證)流程執(zhí)行。

一、新鄉(xiāng)民政局離婚需要帶哪些材料

1、離婚協(xié)議書(一式三份)

2、雙方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雙方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4、雙方本人近期照片(2寸、半身、免冠、2張)

二、新鄉(xiāng)民政局離婚辦理流程

一、申請

自愿離婚的夫妻雙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離婚申請。申請時需提供以下證件和證明材料:1、結婚證、戶口本;2、有效身份證件;3、在婚姻登記機關現(xiàn)場填寫的《離婚登記申請書》。

二、初審

婚姻登記員對于夫妻雙方提交的證件材料初審無誤的,發(fā)給《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zhí)單》。不符合離婚登記申請條件的,不予受理。

三、離婚冷靜期 申請離婚,初審通過后,有30天的冷靜期,30天內,有任何一方不想離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zhí)單》,向受理離婚登記申請的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并填寫《撤回離婚登記申請書》。

經(jīng)婚姻登記員核實后,發(fā)給《撤回離婚登記申請確認單》。此時,離婚失敗。

四、30日領證期 冷靜期30天到期后,如果雙方都都沒有撤回申請,那么此時就可以共同去領離婚證了。注意是共同,就是要兩個人一起去,如果其中一方在30天領證期內沒有去,視為撤回離婚申請。此時,離婚失敗。而且如果想再次協(xié)議離婚,又要重新從第一步申請開始再來一遍。

五、審查 審查時,雙方需提交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1、有效身份證;2、結婚證、戶口本;3、離婚協(xié)議書;4、每人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審查后,不符合條件的,比如非自愿離婚或者離婚協(xié)議未對子女撫養(yǎng)、財產(chǎn)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xié)商一致的,不予辦理離婚。不好意思,離婚失敗。奉勸大家一定要重視離婚協(xié)議,如果因為協(xié)商不一致,導致本次離婚終止。那么下次再次離婚,則又需渡過離婚冷靜期。

審查后,對于符合《婚姻登記工作規(guī)范》第五十八條至六十條規(guī)定,予以登記離婚,并發(fā)給離婚證。

恭喜你,離婚成功。

《婚姻登記工作規(guī)范》第五十八條婚姻登記員在完成離婚證填寫后,應當進行認真核對、檢查。對打印或者書寫錯誤、證件被污染或者損壞的,應當將證件報廢處理,重新填寫。

第五十九條 頒發(fā)離婚證,應當在當事人雙方均在場時按照下列步驟進行:

(一)向當事人雙方詢問核對姓名、出生日期、離婚意愿;

(二)見證當事人本人親自在《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當事人領證簽名并按指紋”一欄中簽名并按指紋;

“當事人領證簽名并按指紋”一欄不得空白,不得由他人代為填寫、代按指紋;

(三)在當事人的結婚證上加蓋條型印章,其中注明“雙方離婚,證件失效。××婚姻登記處”。注銷后的結婚證復印存檔,原件退還當事人。

(四)將離婚證頒發(fā)給離婚當事人。

第六十條 婚姻登記員每辦完一對離婚登記,應當依照《婚姻登記檔案管理辦法》,對應當存檔的材料進行整理、保存,不得出現(xiàn)原始材料丟失、損毀情況。

三、新鄉(xiāng)民政局離婚登記辦理條件

1、要求離婚的夫妻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2、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當事人持有離婚協(xié)議書,協(xié)議書中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及子女撫養(yǎng)、財產(chǎn)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xié)商一致的意見

4、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

5、當事人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頒發(fā)的結婚證

6、當事人各提交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7、雙方當事人持有常住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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