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長春黑社會老大小賢
小賢是10多年前長春的大哥,據(jù)稱挺講究;死在長春文化廣場附近的酒店門口,是不小心被幾個不知天高地厚的小混混給扎死的(傳聞);還是死在黑幫爾虞我詐的權(quán)利紛爭中,現(xiàn)在就無從考究了。
但有兩點至今讓老長春人不忘的是: 1、小賢的出殯,聲勢浩大; 2、小賢的別墅,至今屹立在凈月。
2、長春黑社會老大梁旭東
梁旭東曾說:“我在社會上混得明白,是因為我有三把刀:第一把刀,我是警察,誰敢不怕我;第二把刀,我是黑社會,誰敢不服我;第三把刀,我有關(guān)系網(wǎng),上面有人罩著我,誰能把我咋樣?”
斂財兩千萬
五星級大酒店常年包房,出出進進有名車代步,從頭到腳一身名牌,這就是民警梁旭東的作派。
“家法”不能違
在外人眼里,梁旭東的手下都有正當職業(yè),都是吉林省吉利亞飲食娛樂有限責任公司的員工,梁任董事長,下面有四五個企業(yè)。對內(nèi)則都以兄弟相稱。
梁旭東為他們制定了嚴格的“家法”:下級有事必須請示報告,對“組織”要絕對忠誠,不許中途退出。如違“家法”,輕則剁掉手指,重則打折腿。
在執(zhí)行“家法”方面,梁旭東確實“不分遠近親疏,一視同仁”。
梁旭東想干掉于永慶,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了。在于永慶結(jié)婚的第二天,梁便派人暗殺他,但未得逞。隨后又指派杜德偉、王大江等人出馬,也未得逞。
1998年1月29日傍晚,正在香格里拉大酒店包房內(nèi)休息的梁旭東,接到王大江的報告:“東哥,大慶的車也在這兒!”
“干了他!”梁告訴杜德偉和王大江。
王、杜先去吉利亞公司下屬的“吉利亞汽車修配廠”取槍支,然后帶上面具,駕駛已換上作廢牌照的捷達車,尾隨于永慶至紅旗街附近的中灣夜總會。
于永慶下了車,正欲鎖車時,杜德偉手持七連發(fā)獵槍,對準于永慶的頭部和胸部連扣6下扳機,于永慶應(yīng)聲倒地。王大江又用槍對準其眉心打了兩槍。
作案后,梁旭東親自“改裝”槍支,以防備公安機關(guān)檢驗,并指令手下將作案時掛的作廢車牌扔棄。
事后,梁旭東在法庭上解釋自己“身為警察卻知情不報”的行為時,還振振有辭:他們都是我的線人,靠他們破了不少案件。我想給他們一個將功抵罪的機會。以后我還想多上報紙呢!”
據(jù)知情者透露,他被捕前半個月,當?shù)孛襟w上還有過關(guān)于他破案的大篇幅報道。
年僅31歲的梁旭東就這樣坐上了長春“黑社會老大”的頭把交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