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訴訟委托書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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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權委托書是指當事人為把代理權授予委托代理入而制作的一種法律文書。它是委托人實施授權行為的標志,是產(chǎn)生代理權的直接根據(jù)。授權委托書分為兩種:一種是民事代理授權委托書;另一種是訴訟代理授權委托書。以下是委托書欄目為您提供的離婚訴訟委托書范本。

離婚訴訟委托書范本

委托方:

地址:

電話:

受委托人:

工作單位:

職務:

地址:

電話:

委托事項:

委托方因與 離婚糾紛一案,現(xiàn)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委托 為委托方的代理人。代理期限為雙方簽訂授權委托書之日起至執(zhí)行 結(jié)束。

委托權限:

全權代理 (包括提出、承認、變更、放棄訴訟請求,提出或接受調(diào)解,代表委托人在調(diào)解協(xié)議、和解協(xié)議上簽字,代為簽署相關法律文件,代領款項等。)

委托方:

年 月 日

【離婚案件授權委托書應包含的內(nèi)容】

第一部分——委托人、受委托人基本信息

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職業(yè)、現(xiàn)住址。如果委托人是法人的,則應寫明法人的全稱、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等情況。

第二部分——委托事項

委托的事項一定要寫得明確、具體。應當注意的是,在民事代理中,代理人受托的事項必須是具有法律意義的,能夠產(chǎn)生一定法律后果的民事行為。如果是應當由本人自己完成的行為,如具有人身性質(zhì)的遺囑、收養(yǎng)子女、婚姻登記等法律行為不能由律師代理。

第三部分——委托權限

婚案件授權委托書中的委托權限是代理人實施代理行為有效的依據(jù),因此這部分內(nèi)容一定要寫明確。

(1)在民事代理中,委托人授予代理人代理權的范圍有三種情況:

a、一次委托,即代理人只能就受托的某一項事務辦理民事法律行為;

b、特別委托,即代理人受托在一定時期內(nèi)連續(xù)反復辦理同一類性質(zhì)的民事法律行為;

c、總委托,即代理人受托在一定時期內(nèi)辦理有關某類事務或某一種標的物多種民事法律行為。

(2)在民事訴訟代理中,委托代理權分為兩種:

a、一般委托,即委托代理人只能代當事人為一般的訴訟行為,如提出證據(jù)、進行辯論、申請財產(chǎn)保全等。

b、特別委托,即委托代理人受托進行某些重大訴訟行為,如有權代理當事人承認、變更、放棄訴訟請求;有權提起上訴或反訴;有權與對方當事人和解等。

理應注意的是,我國《民事訴訟法》第62條針對婚姻案件的特殊性質(zhì),對當事人委托代理人時授予的代理權限作了限制性的規(guī)定,即“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志的以外,仍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通常為一般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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