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科學院大學本科招生簡章(四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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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科學院大學(簡稱“國科大”),其前身為成立于1978年的中國科學院研究生院,長期以來主要從事博士、碩士研究生的教育和培養(yǎng)工作,2012年更名為中國科學院大學。

國科大本科生教育遵循“小規(guī)模、厚基礎、重交叉、強實踐”的原則,秉承“因材施教、個性化培養(yǎng)”的理念,致力于通過“精品化”教育造就追求科學夢想、獻身科學事業(yè)、立志科教報國的未來科學家。

經教育部批準,國科大將在北京、遼寧、山東、江蘇、浙江、陜西、四川、河南、湖南、湖北、云南11個省市,招收300名普通本科生。另在陜西、四川、河南、湖南、湖北、云南6個省市,通過國家面向貧困地區(qū)高中畢業(yè)生的專項“奮飛計劃”招收30名本科生。

一、招生原則

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yōu)錄取

二、招生對象

招收理想高遠、品德優(yōu)良、學業(yè)優(yōu)秀,熱愛科學,并具備創(chuàng)新潛質的理科高中畢業(yè)生。

三、招生計劃和招生專業(yè)

國科大在四川省采用“綜合評價”選拔和統(tǒng)考選拔兩種方式共計招收30名本科生。其中通過“綜合評價”選拔10名,通過普通高考方式選拔15名,此外通過國家面向農村貧困地區(qū)學生的“奮飛計劃”專項招收5名。

招生專業(yè)均為:數(shù)學與應用數(shù)學、物理學、化學、生物科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材料科學與工程6個專業(yè)。分專業(yè)招生人數(shù)及其要求詳見四川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招生計劃。

四、報名方式

通過普通高考方式選拔的考生在本科第一批次報考,志愿的具體填報辦法按四川省教育考試院的統(tǒng)一規(guī)定執(zhí)行。

通過“綜合評價”選拔的考生需先向國科大申請,具體的申請方式見本簡章第五條;面試后入圍的考生,須按照普通高考方式在本科提前批次第一志愿報考我校。

通過“奮飛計劃”專項報考的考生,按照四川省教育考試院的統(tǒng)一規(guī)定,在國家專項計劃志愿欄填報志愿。其報考資格由考生所在地的相關部門負責審核。

五、“綜合評價”選拔

1. 申請方式

所有申請參加“綜合評價”選拔的考生,均需在規(guī)定時間內通過國科大招生信息網(wǎng)(http://admission.ucas.edu.cn)注冊報名。信息提交成功后,系統(tǒng)會自動生成一個“中國科學院大學本科招生綜合評價選拔申請表”。請打印該申請表,經中學教務部門認定成績并加蓋公章,經中學校長或班主任簽署意見及簽名后,通過快遞方式寄送至國科大招生辦。

除申請表之外,歡迎考生提供關于各種能力和特長的證明材料(如學科競賽、科技活動、省市級三好學生、興趣特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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