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從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傳來好消息,我市降低了職工生育保險費率。
“根據《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河南省財政廳關于轉發(f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于適當降低生育保險費率的通知〉的通知》(豫人社[2015]56號)要求,進一步提高基金使用效率,減輕用人單位負擔,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市財政局下發(fā)安人社[2015]84號文件,決定降低全市生育保險費率。”市醫(yī)保中心工作人員介紹。從10月1日起,用人單位剩余保險費率由職工月繳費工資總額的1%降為0.65%,國家機關和其他由財政負責工資的用人單位生育保險費率由職工月繳費工資總額的0.5%降為0.3%。
“凡是符合國家、省計劃生育政策規(guī)定的職工和享受生育津貼的女職工,用人單位為其參加生育保險且連續(xù)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時間滿12個月都可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工作人員表示,退休人員只享受生育醫(yī)療費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貼待遇。
除了生育保險費率降低外,生育保險津貼支付辦法也有所改變,由一次性支付給參保人員調整為按月支付。享受生育保險津貼待遇期間停止參加生育保險的,停發(fā)生育保險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