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生活保障是黨和國家出于人道主義和社會責任通過財政作為支撐來為低收入家庭提供最基本的經濟生活保障!多年來最低生活保障金幫助了無數處于掙扎在溫飽邊緣的農村低收入家庭。家庭經濟狀況不能維持基本生活需要,財產狀況、實際生活水平與基本生活常年困難家庭狀況相符。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是指具有法定贍養(yǎng)、扶養(yǎng)、撫養(yǎng)關系并共同居住、共同生活的所有家庭成員。那么2019年臺州低保申請條件有哪些?臺州低保每月補助多少錢?下面小編整理了關于臺州低保的相關知識,希望對你有幫助。
從2018年12月1日起,臺州再次提高城鄉(xiāng)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椒江區(qū)、黃巖區(qū)、路橋區(qū)、臨海市、溫嶺市、玉環(huán)市每人每月從原來的720元調整為770元;
天臺縣、仙居縣、三門縣每人每月從原來的680元調整為730元。
每年調整城鄉(xiāng)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穩(wěn)步提高城鄉(xiāng)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是切實解決困難群眾基本生活需求全面打贏精準脫貧攻堅戰(zhàn)的重要舉措
近年來,臺州每年都會對城鄉(xiāng)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進行調整。
2016年以來,市本級及各縣(市、區(qū))都建立了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平臺,認定方法從定性轉為定量,認定工作更加科學合理精準,進一步完善退出機制,對在冊的低保對象定期進行家庭收入和財產等復核,對不符合低保條件的,及時予以退出,使低保對象“能進能出”。
截至目前,臺州共有低保對象8.6萬人,涉及的家庭有5萬多戶,2018年全年累計支出資金4.4億元。
市民政局社會救助處處長孫曉凌:
“這次根據《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和《浙江省社會救助條例》規(guī)定,以及我市經濟社會發(fā)展水平和物價變動情況,再次調整城鄉(xiāng)居民最低保障標準后,對于這8.6萬低保對象來說,無疑又是個利好消息”。
對于獲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將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月收入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差額,按月發(fā)放最低生活保障金。
辦理條件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1、持有本市常住戶口的城市居民;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于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1、具有本地常住戶口;
2、家庭人均收入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農村居民。
辦理材料
1、《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婚姻狀況證明,殘疾人需提供《殘疾人證》,獨生子女家庭需提供《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2、收入證明、房產證明,農村居民應提供土地承包經營證明;
3、申請之日前12個月家庭存款賬戶的流水單;
4、就業(yè)年齡段內有勞動能力且未就業(yè)的,應提供戶籍地街鎮(zhèn)以上人社機構出具的就業(yè)登記證、培訓和推薦就業(yè)記錄材料。失業(yè)人員應提供人社部門發(fā)給的失業(yè)證明;
5、患病的,提供申請之日前1年內的診斷證明及治療記錄等材料;
6、其他特殊證明材料。
辦理流程
(1)戶主或其委托人持書面申請、身份證、收入類證明、在勞動年齡段內、有勞動能力的還需持街道(鎮(zhèn))勞動部門出具的就業(yè)登記證和培訓及推薦就業(yè)記錄材料等向戶籍所在地的街道、鎮(zhèn)申請。
(2)街道、鎮(zhèn)委托社區(qū)居委會接受申請,社區(qū)居委會張榜公示五日,征求群眾意見并對申請人收入等情況進行調查、核實。
(3)街道、鎮(zhèn)對社區(qū)居委會報送的保障對象及有關材料進行審核后,提出審核意見,報送區(qū)、縣民政部門。
(4)區(qū)、縣民政局對上報材料進行審批,對擬批準的,在其居住地公示五日,沒有異議的,予以批準,并對享受低保待遇的城市居民的家庭收入情況定期核查。
辦理地點
戶籍所在地街鎮(zhèn)社會救助經辦機構
辦理時限
辦理時限:
區(qū)、縣民政局自接受申請人提出申請之日起,30日內辦結審批手續(xù),但公示所需時間不計在期限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