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社保繳費基數調整最新消息:社保繳費基數有望調低低收入者工資或增加。
社保繳費基數有望調低
在社保繳費費率階段性降低后,社保繳費基數即將迎來調整。專家認為,擴大統計口徑范圍后,社保繳費基數可能下降10%左右,這有利于減輕低收入者繳費負擔,讓更多低收入者交得起社保,同時拿到手的工資也有望增加。
國務院近期印發(fā)的《關于激發(fā)重點群體活力帶動城鄉(xiāng)居民增收的實施意見》提出,將城鎮(zhèn)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納入繳費基數統計口徑范圍,形成合理的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繳費基數,避免對低收入群體的制度性擠出。
目前,我國的社保繳費基數確定得比較粗放,很多省份往往以城鎮(zhèn)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來確定社保繳費基數。如某省人社廳通知,2015年全省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為52960元,作為該省2015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據此確定參加基本養(yǎng)老保險職工個人繳納養(yǎng)老保險費基數的上下限、城鎮(zhèn)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yè)人員繳納養(yǎng)老保險費基數,計算參保人員退休時基礎養(yǎng)老金和過渡性養(yǎng)老金。
而隨著每年社會平均工資的上漲,“年年上漲”也成為社保繳費基數的一個新常態(tài),企業(yè)負擔過重、影響職工收入的問題也一直備受社會關注。不僅如此,低收入群體也可能因此面臨縮水的狀況。根據現行規(guī)定,參保人月平均工資低于當地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繳費。也就是說,對于工資達不到平均工資60%的職工,要按照高于本人工資的基數進行繳費,導致實際到手工資更少。
“社會平均工資不是一個中位數,而是一個平均數。由于職工工資差異大,平均工資偏高,脫離了大部分職工的收入水平,對高、中、低收入群體沒有合理地區(qū)別對待。”清華大學就業(yè)與社會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楊燕綏表示,對于職工來說,無論是在大企業(yè)還是在小企業(yè)工作,參加社保享受的權利應該是一樣的。但是此前,納入社保繳費基數統計口徑范圍的主要是國企和大中型企業(yè),這些企業(yè)的職工工資水平相對較高。對于民營小企業(yè)來說,繳費基數不能按照大企業(yè)的繳費基數去配比,否則民營企業(yè)和小企業(yè)將很難承受。
簡單來說,參保人應繳社會保險費,為社保繳費基數乘以社保費率之數值。針對我國社保費率偏高的問題,從今年5月1日起兩年內,對企業(yè)職工基本養(yǎng)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超過20%的省份,將繳費比例降至20%;單位繳費比例為20%,且2015年底基金累計結余可支付月數超過9個月的省份,可以階段性降低至19%。
“要避免對低收入群體的制度性擠出,階段性降低社保繳費費率還不夠,還要進一步夯實費基。”楊燕綏分析認為,擴寬統計口徑范圍,將小企業(yè)、民營企業(yè)納入進來,預計繳費基數將下降10%左右,“這樣把費率和費基都降下來,企業(yè)的社保負擔會就可以減輕,從而讓更多工資比較低的群體也能參保!
社保繳費基數上調影響有多大
網友:最近,部分地市上調了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社保繳費以社會平均工資為基數上調,是否加重企業(yè)的成本壓力?繳費基數如何確定?會在多大程度上影響企業(yè)和職工?
記者:人社部相關負責人在接受采訪時介紹,社會保險法規(guī)定,用人單位繳納社保費的基數是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職工繳費的基數是自己的工資,在實際操作中,本人工資一般是指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不過,當本人月平均工資低于當地月平均工資60%的,則按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繳費;超過當地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繳費,超過部分不記入繳費工資基數,也不記入計發(fā)養(yǎng)老金的基數。
這意味著,大多數職工是按本人工資作為基數繳納社會保險費,只有少數收入偏低的職工和少數收入偏高的職工,繳費基數不是本人工資。假設某地社會平均工資為3000元,60%為1800元,300%為9000元。那么當地工資在1800元以下的職工和工資在9000元以上的職工,繳費不是以本人工資為基數。此前的測算表明,社會平均工資的60%,是一個地方大多數勞動者能夠達到的。特別是近年來“招工難”現象出現,各地工資水平較低的農民工等群體,其工資增速反而保持了較快的水平。因此,多數參加職工養(yǎng)老保險的員工,是按照本人實際工資繳納社保的。
不過,對于少數低工資且工資上漲慢的小企業(yè)員工,繳費基數上調的影響的確存在。鄭州的一家企業(yè)算了算賬,2015年當地最低工資標準達到1600元,同時社保繳費基數下限達到2464元。該企業(yè)內一位拿最低工資水平的員工,按規(guī)定個人需繳納大約380元的五險一金費用,與其本人工資相比,占比較高。企業(yè)職工的感覺是“本人工資沒怎么漲,但繳費漲得多”。
為什么工資偏低的職工要按高于本人工資的基數繳費,工資偏高的要按低于本人工資的基數繳費?據介紹,這主要是統籌考慮了參保者退休后的待遇。社會保險本身有調節(jié)收入差距、促進公平的功能,養(yǎng)老待遇不宜差別過大。在規(guī)定了繳費下限和上限后,參保者在達到退休年齡后,如果其繳費工資長期低于職工平均工資的,則其養(yǎng)老金水平仍然較低,但其個人實際替代率(退休時的養(yǎng)老金領取水平與本人退休前工資收入的比率)將高于整個制度的目標替代率;如果其繳費工資長期高于職工平均工資,其養(yǎng)老金絕對水平高一些,但其個人實際替代率會低于目標替代率。
去年以來,我國連續(xù)下調社保費率,使企業(yè)能夠輕裝上陣。有專家認為,今后應使繳費所參考的平均工資更好地反映全體就業(yè)人員收入的實際情況,使其更接近真實的繳費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