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科技大學錄取分數(shù)線預測及歷年最低錄取分數(shù)線統(tǒng)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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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高考志愿填報進行時,很多報考山東科技大學的學生想了解今年山東科技大學的錄取分數(shù)線及最低投檔線大概是多少?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山東科技大學歷年錄取投檔線,考生可以參考往年分數(shù)線趨勢,大體預測今年山東科技大學的分數(shù)線。下面是山東科技大學歷年最低錄取分數(shù)線統(tǒng)計表,可供仔細閱讀!

山東科技大學理科分數(shù)線

高校名稱招生地區(qū)考生類別年份錄取批次最低分省控線
山東科技大學泰山科技學院陜西理科2016本科三批367344
山東科技大學山東理科2016本科一批568537
山東科技大學內蒙古理科2016本科一批500484
山東科技大學江西理科2016本科一批550529
山東科技大學江蘇理科2016本科一批353353
山東科技大學黑龍江理科2016本科一批553486
山東科技大學河南理科2016本科一批566523
山東科技大學河北理科2016本科一批574525
山東科技大學海南理科2016本科一批603602
山東科技大學貴州理科2016本科一批498473
山東科技大學廣西理科2016本科二批455333
山東科技大學廣東理科2016本科二批489402
山東科技大學福建理科2016本科一批466465
山東科技大學安徽理科2016本科一批563518
山東科技大學重慶理科2016本科一批528527

山東科技大學文科分數(shù)線

高校名稱招生地區(qū)考生類別年份錄取批次最低分省控線
山東科技大學泰山科技學院陜西文科2016本科三批398381
山東科技大學山東文科2016本科一批544530
山東科技大學內蒙古文科2016本科一批498477
山東科技大學江西文科2016本科一批535523
山東科技大學江蘇文科2016本科二批343325
山東科技大學黑龍江文科2016本科一批527481
山東科技大學河南文科2016本科一批534517
山東科技大學河北文科2016本科一批570535
山東科技大學海南文科2016本科一批658653
山東科技大學貴州文科2016本科一批586551
山東科技大學廣西文科2016本科二批469400
山東科技大學廣東文科2016本科二批496417
山東科技大學福建文科2016本科一批513501
山東科技大學安徽文科2016本科一批531521
山東科技大學重慶文科2016本科一批528527

山東科技大學歷年錄取分數(shù)線

年份科別學歷層次錄取批次高校最低分高校平均分高校平均位次高校最高位次
2015文科本科1批57358584764691
2015理科本科1批5795953295718630
2015理科本科2批5005418735448617
2015文科本科2批5305552127612207
2014理科本科1批5766053766412393
2014文科本科1批58159792524655
2014理科本科2批4965489333519303
2014文科本科2批528564239068694
2013理科本科1批5585833323211698
2013理科?1批396423173686142420
2013文科本科1批57058675841761
2013文科?1批4324616070045920
2013理科本科2批4515209406022249
2013文科本科2批486537281218550

山東科技大學錄取規(guī)則

1.按照教育部關于招生工作的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以高考成績?yōu)橐罁?jù),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選拔新生。

2.學校根據(jù)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劃定的相應批次錄取最低控制線及當?shù)厣辞闆r,確定提檔比例,提檔比例控制在1:1-1:1.2之間。

3.普通文理考生,按照考生報考學校志愿先后錄取。即先錄取學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滿時,再考慮第二志愿考生。在專業(yè)安排上,按專業(yè)志愿分數(shù)級差進行錄取。即第一至第二專業(yè)志愿、第二至第三專業(yè)志愿,分別扣減級差3分、2分,第三至以后專業(yè)志愿,不再扣減專業(yè)級差分。對部分缺額專業(yè),根據(jù)生源和志愿情況進行調劑錄取。對無法滿足本人專業(yè)志愿,又不服從專業(yè)調劑者,學校作退檔處理。

4.藝術類考生,報考藝術設計專業(yè)的考生,學校對進檔考生按專業(yè)課成績由高到低錄取,報考廣告學(廣告設計)、工業(yè)設計的考生,學校在藝術類專業(yè)考試成績合格的基礎上,原則上按考生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

5.對于有選考科目的。ㄗ灾螀^(qū)、直轄市),除省級高校招生工作辦公室有明確規(guī)定的以外,原則上以考生必考科目與我校選考科目的成績總和為準錄取。同等條件下,我校選考科目成績高者優(yōu)先錄取。在我校選考科目線上考生不足時,可考慮錄用兼考科目的考生。

6..錄取結果的公布渠道:省級招生查詢網(wǎng)站,學校招生網(wǎng)站,錄取通知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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