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28省市高溫補貼發(fā)放標準匯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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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進入6月,夏季已正式宣布到來,伴隨著夏季的到來,高溫天氣持續(xù)不斷,截止目前,全國已有28各省市從6月1日起就開始發(fā)放高溫津貼了。那么各地的標準是什么呢?思而學教育為大家匯總如下,歡迎查看!

2016全國28省市高溫津貼標準匯總

1.北京:6-8月,室外每人每月180元;室內每人每月120元。

2.上海:6-9月,每人每月200元。

3.天津:高溫津貼日標準為上年度全市職工日平均工資的12%(2015年度高溫津貼標準為每日26元)。防暑降溫費月標準按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確定,6-9月按月發(fā)放或一次性發(fā)放(2015年為每月140.6元)。

4.重慶:高溫天氣露天作業(yè)的高溫津貼發(fā)放標準:一般高溫天氣作業(yè)的:每人每天5元;中度高溫天氣作業(yè)的:每人每天10元;強度高溫天氣作業(yè)的:每人每天15元標準發(fā)放。高溫天氣期間,室內工作場所溫度在33℃以上35℃以下的,每人每天5元;35℃以上37℃以下的,每人每天10元;37℃以上的,每人每天15元。

5.江蘇:6-9月,每人每月高溫津貼200元。

6.廣東:6-10月,每人每月150元;如按天數折算,每人每天6.9元。

7.浙江:6-9月,高溫下每人每月225元,非高溫人員180元,一般145元。

8.山東:6-9月,室外和高溫作業(yè)人員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溫人員140元(2015年8月1日起執(zhí)行,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

9.山西:6-8月,每人每月高溫津貼240元。

10.安徽: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10元。

11.湖南:7-9月,每人每月最低150元。

12.湖北:6-9月,每人每天12元。

13.河南:勞動者在日最高氣溫達35℃以上的天氣下露天工作,可享受企業(yè)發(fā)放的每人每工作日10元的高溫津貼。

14.河北:根據南北跨度長、氣溫差別大等特點,高溫津貼實行差別時長。其中,冬季取暖期標準不超過4個月(含4個月)的,每年從5月21日至8月31日執(zhí)行;冬季取暖期標準超過4個月(不含4個月)的,每年從6月11日至8月20日執(zhí)行。

15.廣西:6-10月每人每月100元-200元之間。

16.陜西:每年6-9月每人每天25元。每年6月15日至9月15日,其中陜北地區(qū)6月15日至8月15日,從事室外作業(yè)每人每天15元,其他每人每天10元。

17.江西:6-9月,從事室外和高溫作業(yè)每人每月240元,室內非高溫作業(yè)每人每月160元。

18.四川:每人每天8元至12元。各地可結合實際合理確定具體標準。

19.福建:5-9月,每人每天200元;如需按天數折算的,每人每天9.2元。

20.云南:每人每工作日10元。

21.海南: 4-10月,每人每天10元。

22.貴州: 6-9月,每人8元/天或168元/月標準發(fā)放。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每從事高溫天氣作業(yè)1小時發(fā)放1元。

23.吉林:每人每日10元以上。

24.遼寧:7-9月每人每月200元。

25.甘肅:6-9月,高溫、露天作業(yè)每人每天12元,其他每人每天8元,按實際出勤天數計發(fā)。

26.寧夏:6-9月,高溫、露天作業(yè)每人每天12元,其他每人每天8元。

27.內蒙古:高溫崗位津貼180元/月,高寒崗位津貼230元/月。

28.新疆:每人每天10-20元。各地可結合實際合理確定具體標準。

依據:根據(2012)89號印發(fā)《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我國高溫補貼的發(fā)放條件為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作業(yè)以及33°以上的氣溫從事室內工作。當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的,應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yè);用人單位應當為高溫作業(yè)、高溫天氣作業(yè)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衛(wèi)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不得以發(fā)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溫飲料,防暑降溫飲料不得充抵高溫津貼,以保障高溫津貼切實發(fā)放給勞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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