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民政廳、財政廳和殘疾人聯(lián)合會聯(lián)合印發(fā)《關于建立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的通知》,明確從1月1日起向困難殘疾人和重度殘疾人發(fā)放補貼,其中:對持有第二代殘疾人證的四川省戶籍低保對象,每人每月按60元的標準給予生活補貼,2017-2020年每年提高10元,到2020年達到每人每月100元;對持有第二代殘疾人證且殘疾等級為一級、二級的重度殘疾人分別按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的標準給予護理費用補貼。
《通知》明確規(guī)定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所需經(jīng)費納入地方財政預算安排。其中:對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省財政按35%總體補助水平對市縣給予補助(對三州和擴權縣補助比例為40%,對其他市縣補助比例為30%);對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省財政按50%總體補助水平給予補助(對三州和擴權縣補助比例為55%,其他實現(xiàn)補助比例為40%)。
《通知》還規(guī)定:對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可同時申領兩項補貼。既符合兩項補貼申領條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殘、離休等福利性生活補貼(津貼)、護理補貼(津貼)條件的殘疾人,可擇高申領其中一類補貼(津貼)。享受孤兒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殘疾兒童不享受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可享受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殘疾人兩項補貼不計入城鄉(xiāng)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領取工商保險生活護理費、納入特困人員供養(yǎng)保障的殘疾人不享受殘疾人兩項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