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育廳河北自主招生高職單獨考試招生改革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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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設區(qū)市教育局,辛集、定州市教育局,有關普通高等學校:
根據國家和我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fā)展規(guī)劃綱要精神,為進一步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fā)〔2014〕35號)和我省《關于加快發(fā)展現(xiàn)代職業(yè)教育的實施意見》(冀政〔2014〕77號)的相關要求,更好地推進我省普通高職院校分類考試及招生制度改革工作,經省教育廳黨組研究,現(xiàn)對做好我省高等職業(yè)教育單獨考試招生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單招自主招生考試招生對象、院校范圍及計劃情況

(一)招生對象。單獨考試招生對象為取得河北省普通高考報名資格的考生。

(二)院校范圍。單招自主招生考試院校包括:國家示范性高職院校8所、省級示范性高職院校12所,其他院校46所(名單附后)。

(三)招生計劃。各單招自主招生院校單列單獨考試招生計劃,原則上不得突破本校招生總計劃的一半,具體計劃數額由院校自行確定,上報省教育廳審核。經審核并向社會公布后,各單招自主招生院校不得再做任何調整變更,要嚴格按照單招自主招生計劃執(zhí)行,禁止超計劃錄取,對超計劃錄取的學生,省教育考試院一律不予錄取備案,對未完成的單招自主招生計劃可以轉入普通高考招生。

(四)申報材料。各單招自主招生院校須于1月25日前向省教育廳提交單獨考試招生簡章、單獨考試招生具體實施方案(應包含簡章內容)和單獨考試招生專業(yè)及招生計劃等材料,以上材料一式4份,同時報送電子版1份,經省教育廳審核后,向社會公布。

二、試行按類聯(lián)合組考

我省單招自主招生考試試行不同院校按類別聯(lián)合組織考試(以下簡稱“單招自主招生聯(lián)考”),可由一所院校牽頭并設置考點,實施單招自主招生聯(lián)考(含面試)命題、制卷、組考、試卷評閱、成績登統(tǒng)、成績報送等考務工作,成績供所有聯(lián)合組考的單招自主招生院校使用。首先在醫(yī)技類等專業(yè)類進行試點,逐步推開。具體聯(lián)考實施方案由省教育考試院另行制定。

三、調整單招自主招生考試志愿填報及錄取方式

逐步改變“一生一!敝驹镐浫》绞,實現(xiàn)學生多校選擇。改革單招自主招生志愿錄取方式,采用如下兩種方式:

(一)對不實行單招自主招生聯(lián)考的專業(yè),采用兩輪志愿填報和兩輪錄取的形式,一志愿設一所院校,考生參加該院校組織的考試,各單招自主招生院校按考生考試成績進行首輪錄取備案。二志愿填報采用公布缺額,向考生征集志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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