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學轉專業(yè),大一新生轉專業(yè)和入學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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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有利于學生個性發(fā)展和特長的發(fā)揮,充分調動學生學習的主動性和積極性,根據《河北大學學分制學籍管理規(guī)定(試行)》、《河北大學學年制學籍管理規(guī)定(試行)》有關規(guī)定,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一條 優(yōu)秀本科生轉專業(yè)(類)應在學校教學資源允許的情況下,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由學生自愿申請,學校擇優(yōu)辦理。

第二條 符合下列條件的一年級本科生可申請轉專業(yè)(類):

(一)無違反法律法規(guī)或校規(guī)校紀行為且品德優(yōu)良的;

(二)第一學年結束應修必修課成績全部合格且平均學分績點達到 4.5(含 4.5)以上(實行學年制的學生必修課平均成績在90分及以上)的;

(三)學習成績在本專業(yè)(類)排名5%以內的。

第三條 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學校一般不予考慮轉專業(yè)(類):

(一)經單獨招生(含專接本)、提前批錄取、招生時有特殊要求或特殊類型專業(yè)的;

(二)按照普通高校考試(招生)類別的劃分,文科、理科、藝術類等互轉的(文理兼招專業(yè)除外)。

第四條 學院根據各專業(yè)教學條件、就業(yè)等情況,制訂轉專業(yè)(類)接收計劃,經主管校長審批后,由教務處向學生公布。接收計劃原則上按各專業(yè)(類)該年級學生人數的10%確定。

第五條 轉專業(yè)(類)程序

(一)凡符合條件擬申請轉專業(yè)(類)的學生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向所在學院提出申請,填寫“河北大學優(yōu)秀本科學生校內轉專業(yè)(類)申請表”,并提交第一學年學習成績單,經所在學院院長審批后報教務處。

(二)根據各專業(yè)(類)接收計劃,教務處對擬申請轉專業(yè)(類)的學生進行資格審查,提出擬錄取名單。申請轉專業(yè)(類)的學生人數如超過擬轉入專業(yè)(類)的接收計劃人數,由教務處按學生平均學分績點進行排名,依次確定名單。

(三)擬錄取名單經主管校長審批后進行網上公示,公示期三天。公示無異議,學校公布正式錄取名單。

(四)轉專業(yè)(類)工作結束,教務處向學生下發(fā)轉專業(yè)(類)通知單,學生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辦妥相關轉入手續(xù)。各學院教學秘書做好學生學籍材料的轉出或接收工作。

第六條 轉專業(yè)(類)學生的學籍管理

(一)轉專業(yè)(類)的學生應當修完轉入專業(yè)(類)的人才培養(yǎng)方案的各類課程并取得規(guī)定學分方能畢業(yè),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可獲得學士學位。

(二)學生在校期間只允許轉專業(yè)(類)一次, 轉專業(yè)(類)學生名單一經批準并正式公布后,學生不許申請轉回。

(三)轉專業(yè)(類)手續(xù)辦理過程中,申請轉專業(yè)(類)的學生應參加原專業(yè)(類)的學習和其他一切活動。

(四)學生轉專業(yè)(類)前已修讀的課程與轉入專業(yè)(類)的課程內容一致,在學時、學分上高于或與其相同的,該課程成績有效,記入學生成績冊;凡不符合轉入專業(yè)(類)人才培養(yǎng)方案要求的課程,其成績作為任意選修課記入學生成績冊。

(五)轉專業(yè)(類)后,學生按轉入專業(yè)(類)學費標準繳納學費。

第七條 本細則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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