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績發(fā)布規(guī)則
公布考試學科等級和原始分總分
全省統(tǒng)一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包括聽力測試)、物理、化學、思想品德、歷史、體育8個學科。其中語文、數學、英語(包括聽力測試)、物理、化學、思想品德、歷史7個學科考試時間為6月25—26日。體育學科考試時間為3月15日—4月20日。
全省統(tǒng)一考查科目為生物、地理、物理實驗操作技能和化學實驗操作技能。生物、地理考查時間為6月27日下午。
語文、數學、英語滿分均為120分,思想品德、歷史、物理、化學滿分均為100分,體育滿分為50分,8科滿分合計810分;生物、地理每科滿分為100分。物理實驗操作技能和化學實驗操作技能直接賦予等級。
語文、數學、英語、思想品德、歷史、物理、化學、體育、生物、地理的考試、考查成績均以A、B、C、D、E、F六個等級劃分,其中:語文、數學、英語、思想品德、歷史、物理、化學各學科成績等級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到低以全省當年考生人數按A等級10%、B等級20%、C等級30%、D等級20%、E等級15%、F等級5%依次確定;生物、地理各學科成績等級根據考查成績從高到低以考生所在市縣(單位)當年考生人數按比例依次確定;體育考試成績各等級按考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理、化實驗操作技能按A、B、C、D四個等級劃分,各等級人數比例不限。
全省統(tǒng)一考試學科的成績,以各考試學科等級和各考試學科原始分總分呈現,既公布考生的各考試學科等級,又公布由各考試學科原始分相加而成的原始分總分,單科原始分不公布。統(tǒng)一考查學科的成績,只公布考生的學科等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