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高考軍校國防生考核工作錄取分數(shù)線報名條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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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高標準做好軍隊院校招收普通中學高中畢業(yè)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國防生的政治考核工作,結合我省實際,現(xiàn)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基本條件。有意向報考軍隊(武警)院校和招收國防生的普通高校,年齡不低于17周歲、不超過20周歲(截止8月31日)的高中應、往屆畢業(yè)生,均可填表參加政治考核。



二、組織領導。依據(jù)《軍隊院校招收普通中學高中畢業(yè)生工作實施細則》([2008]政干發(fā)字第19號)和《關于軍隊院校招收普通中學高中畢業(yè)生和軍隊接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yè)生政治條件的規(guī)定》(政聯(lián)[2001]1號)等有關規(guī)定,政治考核工作由海南省軍區(qū)招生辦組織,海南省考試局協(xié)助,縣(市、區(qū))人民武裝部(以下簡稱人武部)會同本級招生辦公室、考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和所在中學具體實施?h(市、區(qū))人民武裝部會同縣招生辦公室、公安部門組成考核組,由1名人武部領導擔任考核組長。

三、實施辦法。①省軍區(qū)招生辦將在海南省主要報刊進行宣傳,并由地方各級教育部門負責通知,凡符合政治考核基本條件的考生本人,可到縣(市、區(qū))人武部領取或登陸海南省考試局官方網(wǎng)站(網(wǎng)址:ea.hainan.gov.cn)下載《軍隊院校招收普通中學高中畢業(yè)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國防生政治考核表》(以下簡稱《政治考核表》),正反面打印,填報個人信息,于6月22日前報送當?shù)厝宋洳浚虎诳h(市、區(qū))人武部,組織村(居)委會、學校、村(社區(qū))警務室或片區(qū)民警等有關人員組成走訪調查組,對考生進行走訪調查,并在《政治考核表》相應欄目簽署意見;③考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對考生本人、家庭情況和主要社會關系等進行考核,提出考核意見;④縣(市、區(qū))人民武裝部及時匯總考核情況,客觀公正地對考生作出考核結論,并由考核組組長簽字負責、加蓋政審專用章。政治考核嚴格按照教育部、公安部、總政治部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考核內容不得由考生、考生家長自行填寫。

考生戶籍所在地與其就讀的普通中學、教育機構或工作單位不再同一區(qū)域的,政治考核工作由考生報考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武裝部負責,考生戶籍所在地的縣級人武部配合。

政治考核結論分為合格和不合格,考核結論由縣級人民武裝部通知所在中學。政治考核結論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參加軍隊、武警院校和招收國防生院校的投檔錄取。

四、上報時限。6月22日前,符合參加政治考核基本條件的考生領取《政治考核表》,填寫個人信息并報當?shù)乜h(市、區(qū))人武部。未按時上報的,后果由地方教育部門或考生本人負責。

五、監(jiān)督舉報。對于在政治考核工作中發(fā)生的徇私舞弊、收受錢物、以權謀私等違反紀律的行為,歡迎廣大考生和家長及時向省軍區(qū)招生辦舉報,招生辦舉報電話:66571115,省軍區(qū)紀檢處舉報電話:66571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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