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高考改革不分文理科
從2017年秋季入學的高一新生開始,我省統(tǒng)一高考科目為語文、數(shù)學、外語3個科目,不分文理,每科原始分滿分150分,以轉換后的標準分呈現(xiàn)考生成績。同時從2017年起,將本科第一批和本科第二批合并錄取;從2020年起,錄取批次僅設本科批次和專科批次。
外語科目提供兩次考試機會,普通高中學生在修業(yè)期間可參加兩次外語考試,選擇其中最好的一次成績計入高校錄取總成績。高校錄取總成績由統(tǒng)一高考的語文、數(shù)學、外語3個科目成績和等級性考試3個科目成績組成。等級性考試科目由考生根據報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長,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中自主選考3個科目(每門卷面滿分100分)。
海南高考部分科目使用全國II卷
海南高考依舊采用語、數(shù)、外全國卷II卷,其它自主命題與2015年相同
海南高考錄取批次二本三本不合并
從2017年起,將本科第一批和本科第二批合并錄取;從2020年起,錄取批次僅設本科批次和?婆,分學校實行平行志愿投檔和錄取。高校要將涉及考試招生的相關事項,包括標準、條件和程序等內容,在招生章程中詳細列明并提前向社會公布。加強學校招生委員會建設,在制定學校招生計劃、確定招生政策和規(guī)則、決定招生重大事項等方面充分發(fā)揮招生委員會作用。
從2020年起,錄取批次僅設本科批次和專科批次。分學校實行平行志愿投檔和錄取。
海南高考改革之加減分項目
(一)取消5項全國性鼓勵類的高考加分項目
從2015年1月1日起,取消以下5項全國性鼓勵類的加分項目:
1.取消體育特長生全國性加分項目。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重大國際體育比賽集體或個人項目前6名、全國性體育比賽個人項目前6名且同時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的應屆考生,不再具備報考省內外高校增加10分投檔的加分資格。相關考生可選擇報考高校高水平運動隊的招生,或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tǒng)體育專業(yè)單獨考試招生,或其它體育學類專業(yè)的招生。
2.取消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性加分項目。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數(shù)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的應屆考生,不再具備報考省內外高校增加10分投檔的加分資格?忌南嚓P學科特長可作為報考自主招生試點高校優(yōu)先給予初審通過的條件。
3.取消科技類競賽全國性加分項目。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全國青少年科技創(chuàng)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huán)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一、二等獎,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huán)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獎項的應屆考生,不再具備報考省內外高校增加10分投檔的加分資格?忌南嚓P科研特長和創(chuàng)新潛質可作為報考自主招生試點高校優(yōu)先給予初審通過的條件。
4.取消省級優(yōu)秀學生全國性加分項目。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省級優(yōu)秀學生稱號的應屆考生,不再具備報考省內外高校增加10分投檔的加分資格。
5.取消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跡全國性加分項目。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被認定為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跡的應屆考生,不再具備報考省內外高校增加10分投檔的加分資格。對有突出事跡的考生,按照有關程序,高?善聘皲浫』騿为毧荚囦浫。
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已取得上述項目有關獎項、名次、稱號的考生,在其畢業(yè)年度參加高考時報考省內外高校可增加5分投檔。此后獲得的相關獎項、名次、稱號的考生均不再具備高考加分資格?忌南嚓P特長、突出事跡、優(yōu)秀表現(xiàn)等情況記入學生綜合素質檔案或考生檔案,供高校錄取時參考。
(二)保留6項全國性扶持類的高考加分項目
1.保留“烈士子女,報考省內外高校增加20分投檔”的加分項目及分值。
2.保留“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qū)(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報考省內外高?稍黾20分投檔”的加分項目及分值。
3.保留“本人及其法定監(jiān)護人的戶籍在少數(shù)民族聚居市縣或少數(shù)民族聚居鄉(xiāng)鎮(zhèn),且在這些地區(qū)的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yè),同時在這些地區(qū)的市縣報考的少數(shù)民族考生,報考省內外高校增加20分投檔”的加分項目及分值。
4.保留“自主就業(yè)的退役士兵,報考省內外高校增加10分投檔”的加分項目及分值。
5.保留“歸僑、歸僑子女和華僑子女,報考省內外高校增加6分投檔”的加分項目及分值。
6.保留“臺灣省籍考生,報考省內外高校增加6分投檔”的加分項目及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