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江西省人社廳了解到,該省近期調整因工致殘人員傷殘津貼等定期待遇,被鑒定為一至四級傷殘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數(shù)額不等的傷殘津貼。
據(jù)了解,這次調整對象為江西省內12月31日前已享受傷殘津貼、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生活護理費的工傷人員或因工死亡職工供養(yǎng)親屬。其中,一級傷殘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80元;二級傷殘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65元;三級傷殘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50元;四級傷殘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35元。
這次調整還提到,因工死亡職工親屬已領取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的,其配偶每人每月增加125元,其他親屬每人每月增加95元。
同時,被確定為需要生活護理的因工致殘職工,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個檔次,其生活護理費標準一律調整到統(tǒng)籌地區(qū)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和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