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jīng)濟步入新常態(tài),有些黨員干部卻把新常態(tài)當做“為官不為”的擋箭牌。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到,對為官不為、懶政怠政的,要公開曝光、堅決追究責任。為官誠然不易,"為官不易"可以不為官,但既然選擇為官就不能不作為。以下是小編搜集整理的關于為官不為學習的心得,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篇1】
黨的十八大以來,在中國大地的行政官員中間,"為官不易"的聲音漸漸多起來。其原因有二。一是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規(guī)范各級干部行為的多項禁令密集出臺,立規(guī)矩、糾"四風",執(zhí)紀監(jiān)督空前嚴格。一些官員感到"為官不易";二是"為官不易"對一些官員來說,舊方式尚存依賴,立新更是不易,形勢的快速發(fā)展也讓其感到了本領恐慌和問責的壓力。
其實當今官員感到"為官不易"是好事。世界上任何一種職業(yè),如果做好都是不易的。做官也是一種職業(yè),而且是一個高風險、高壓力、高誘惑的職業(yè)。目前,絕大部分官員普遍存在較大的"心理壓力"、"心理疲勞"及"壓抑"心理。常懷"為官不易"之心,既是對中央三令五申的敬畏,也是既不循規(guī)蹈矩,又奮發(fā)有為、勇于創(chuàng)新的內心真實寫照。
"為官一任,造福一方",無論是經(jīng)濟發(fā)展、社會進步還是民生改善,各級黨員干部的責任重大。往深處推進改革勢必對既定利益格局進行重新調整,會遇到較大阻力。改革的這些復雜性、艱巨性、緊迫性都是對各級黨員干部的巨大考驗。一個敢于做事、勇于擔當?shù)狞h員干部,發(fā)出"為官不易"的感嘆,是對當前發(fā)展大勢的清醒與自覺。有所知,才會有所畏,才會如履薄冰,不易之感才會沛然心間。
為官誠然不易,"為官不易"可以不為官,但既然選擇為官就不能不作為。在其位,就要謀其政。從本質上講,"為官不為"是一種典型的官僚主義。在反"四風"的背景下,也許會有官員認為約束多,越"不為"出錯機會就會越少。在新的政績觀考核下,抓項目做決策,不但要看官員干了什么,而且還要看效果,決策失誤,甚至還會被問責。"為官不易"不能成為"為官不為"的借口,正如劉云山所言,遵守規(guī)矩不是無所作為。
為官要為,而且要愿為、能為、善為。社會發(fā)展到了一個矛盾疊加期,經(jīng)濟發(fā)展與生態(tài)保護的矛盾、分配不公的問題以及就業(yè)難、住房難等問題交織在一起,矛盾重重疊疊。在各種矛盾之間,要游刃有余,就必然要求黨員干部打破常規(guī)、敢于創(chuàng)新,用新辦法解決新問題。感到"為官不易",就要在不易處補課,加強修養(yǎng),提高學識,不斷把不能為的事情變成能為、愿為的事情。
【篇2】
“為官不為”是理想信念出了問題。隨著反腐敗力度加大和整治“四風”活動深入開展,一批腐敗分子紛紛落馬,黨員干部作風明顯好轉。但一些政府官員感嘆“為官不易”,抱著“只要不出事,寧愿不做事”,甚至“不求過得硬,只求過得去”的態(tài)度,敷衍了事,認為這樣就能既免是非,又保烏紗!盀楣俨粸椤钡母驹,是為官者的理想信念出了問題,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意識淡化了,可以置黨和人民的利益不顧,工作作風飄浮、效率低下,怕得罪人、畏首畏尾,不愿為民謀福利,而把人民賦予的權力用作謀私的工具。更為可怕的是,當今患上“為官不為”這個病的干部實在不少,而且很容易感染他人,正是一些干部的“不為”,才導致審查不嚴、監(jiān)管不力、制度懸空,給了“老虎”、“蒼蠅”可乘之機,造成權力“出軌”和“撒野”。因此,可以說,做不到“廉”是腐敗,做不到“勤”也是變相腐敗。
為官不能當公堂木偶。官員的權力是人民賦予的,俸祿是納稅人提供的,職務意味著責任,在其位、謀其政、盡其責,這是對領導干部最基本的要求。為官者如果只想拿工資不干事,或庸或懶或混,都會誤事,或是苦民害民,即便不貪不占,也是對黨的事業(yè)和人民利益的嚴重不負責任。清代紀曉嵐在《閱微草堂筆記》中講了這樣一則寓言故事。一個官員在閻王面前自稱生時為官清廉,所到之處,只飲一杯清水,可以無愧于鬼神。閻王笑道:設官是為了興利除弊,如果不貪錢就是好官,那么在公堂中設一木偶,連水都不用喝,豈不更勝于你?官員不服,辯解道:我雖無功,但總無過。閻王怒道:你處處只求保全自己,該辦的事不辦,該斷的案不斷,豈不是負國負民,無功就是過啊。
“廉而不為”也犯罪。明哲保身追求的是個人利益,是一種平庸的腐敗。與貪腐官員相比,這種不作為腐敗,阻礙著一個地區(qū)的經(jīng)濟發(fā)展,損害了群眾的利益,破壞的是政府的公信力和社會形象,其危害更大。從法律角度說,行政不作為是指政府部門工作人員沒有履行法定職責,在其位不謀其政,是失職行為,應該依法查處。湖南省政協(xié)原副主席童名謙,有自己一套“廉而不為”的所謂為官之道,滿足于明哲保身,不貪污腐化,同時也不主動作為、不得罪人。在擔任衡陽市委書記期間,嚴重不負責任,不正確履行職責,發(fā)生衡陽賄選大案,造成了惡劣影響。此外,他主政湘西州、邵陽、衡陽等地時,在查辦非法集資、高鐵建設、官場生態(tài)建設方面無所作為,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緩慢,構成嚴重的失職瀆職行為,被法院以玩忽職守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對“為官不為”應該有很好的警醒作用。
黨員干部要有擔當精神。當官不為民做主,不如回家賣紅薯。*同志要求好干部要做到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于擔當、清正廉潔。他強調:“看一個領導干部,很重要的是看有沒有責任感,有沒有擔當精神!秉h員干部的責任關乎一個地區(qū)一個單位的建設。當前,改革已進入了“深水區(qū)”、“攻堅期”,改革越深入,難度越大,各種新情況新矛盾新問題會不斷出現(xiàn),這樣那樣的體制機制障礙和瓶頸制約將會困擾著我們,黨員干部不能安于現(xiàn)狀,不思進取,要有敢負責的勇氣、敢擔當?shù)木、敢作為的勁頭,要敢試敢闖,正確把握和有效化解矛盾和問題!傲嫁r不為水旱不耕,良賈不為折閱不市”,黨員干部要堅持干凈做人、踏實干事,要將為官一任、治理一方、振興一方的重擔自覺扛在肩上,記在心間,落實到工作中,堅決同各種形式的消極腐敗作斗爭,以夙夜在公的精神、寢食難安的姿態(tài)對待工作、對待事業(yè),我們的事業(yè)何愁不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