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決定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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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確推進依法治國六大任務

●建立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

●最高人民法院設立巡回法庭

●建立領導干部干預司法追責制

確認開除李東生蔣潔敏楊金山等6人黨籍的處分

據新華社電 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于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舉行。

出席這次全會的有,中央委員199人,候補中央委員164人。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委員和有關方面負責同志列席了會議。黨的十八大代表中部分基層同志和專家學者也列席了會議。

全會由中央政治局主持。中央委員會*作了重要講話。全會聽取和討論了*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報告,審議通過了《*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就《決定(討論稿)》向全會作了說明。

實現中國夢 必須依法治國

全會高度評價長期以來特別是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我國建設取得的歷史性成就,研究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認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發(fā)展制度,提高黨的執(zhí)政能力和執(zhí)政水平,必須全面推進依法治國。

全會提出,面對新形勢新任務,我們黨要更好統(tǒng)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更好維護和運用我國發(fā)展的重要戰(zhàn)略機遇期,更好統(tǒng)籌社會力量、平衡社會利益、調節(jié)社會關系、規(guī)范社會行為,使我國社會在深刻變革中既生機勃勃又井然有序,實現經濟發(fā)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會公正、生態(tài)良好,實現我國和平發(fā)展的戰(zhàn)略目標,必須更好發(fā)揮法治的引領和規(guī)范作用。

形成五個體系 建設法治國家

全會提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總目標是法治體系,建設。這就是,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堅持制度,貫徹理論,形成完備的法律規(guī)范體系、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嚴密的法治監(jiān)督體系、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完善的黨內法規(guī)體系,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zhí)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實現科學立法、嚴格執(zhí)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實現這個總目標,必須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堅持從中國實際出發(fā)。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六大任務

全會明確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大任務,這就是:完善以憲法的法律體系,加強憲法實施;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保證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強全民法治觀念,推進法治社會建設;加強法治工作隊伍建設;加強和改進黨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領導。

堅持依法執(zhí)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zhí)政

全會提出,法律是治國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法治體系,必須堅持立法先行,發(fā)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質量這個關鍵。要恪守以民為本、立法為民理念,貫徹,使每一項立法都符合憲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擁護。要把公正、公平、公開原則貫穿立法全過程,完善立法體制機制,堅持立改廢釋并舉,增強法律法規(guī)的及時性、系統(tǒng)性、針對性、有效性。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執(zhí)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zhí)政。健全憲法實施和監(jiān)督制度,完善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憲法監(jiān)督制度,健全憲法解釋程序機制。保障公民人身權、財產權、基本政治權利等各項權利不受侵犯,保障公民經濟、文化、社會等各方面權利得到落實。實現立法和改革決策相銜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據、立法主動適應改革和經濟社會發(fā)展需要。

建立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及責任倒查機制

全會提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實施,法律的權威也在于實施。各級政府必須堅持在黨的領導下、在法治軌道上開展工作,加快建設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zhí)法嚴明、公開公正、廉潔高效、守法誠信的法治政府。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推進機構、職能、權限、程序、責任法定化,推行政府權力清單制度。健全依法決策機制,把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確定為重大行政決策法定程序,建立行政機關內部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機制,建立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及責任倒查機制。深化行政執(zhí)法體制改革,健全行政執(zhí)法和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堅持嚴格規(guī)范公正文明執(zhí)法,依法懲處各類違法行為,加大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重點領域執(zhí)法力度,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全面落實行政執(zhí)法責任制。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jiān)督,完善糾錯問責機制。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堅持以公開為常態(tài)、不公開為例外原則,推進決策公開、執(zhí)行公開、管理公開、服務公開、結果公開。

公報摘錄

●法律是治國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

●使每一項立法都符合憲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擁護。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實施,法律的權威也在于實施。

●加快建設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zhí)法嚴明、公開公正、廉潔高效、守法誠信的法治政府。

●加大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重點領域執(zhí)法力度。

●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堅持以公開為常態(tài)、不公開為例外原則,推進決策公開、執(zhí)行公開、管理公開、服務公開、結果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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