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平中考考試科目和時間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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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福建南平中考考試科目和時間公布

 各縣(市、區(qū))教育局,市屬中學:

根據(jù)《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全省統(tǒng)一組織實施中考工作的通知》(閩教基〔2016〕58號)精神,結合我市初中教育教學實際,現(xiàn)將2017年南平市初中畢業(yè)升學考試(簡稱中考)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統(tǒng)考科目

語文、數(shù)學、英語(含聽力,下同)、思想品德、歷史、地理、物理、化學和生物等9個科目實行省級統(tǒng)一命題考試。

我市中考思想品德、歷史2個科目多年來均實行開卷考,為便于學校、學生復習備考,作為過渡,2017年上述2個科目仍實行開卷筆試,其余科目均實行書面閉卷筆試形式,考試不能使用計算器。2018年起省級統(tǒng)考9門文化考試科目全部實行閉卷考試。

鑒于2017屆畢業(yè)生已于完成地理、生物學業(yè)水平考試,該屆畢業(yè)生只參加語文等7個科目的省級統(tǒng)考,地理、生物考試仍使用南平市統(tǒng)考成績。若地理、生物2個科目的考試成績達不到C級者,允許在九年級參加重考,重考成績只記C或D兩級。因故并經(jīng)縣(市、區(qū))教育局批準未參加考試的學生、往屆生,及未參加我市地理、生物統(tǒng)考的2017屆畢業(yè)生,均應參加2017年地理、生物科目的省級統(tǒng)一考試。

二、考試時間

省級統(tǒng)考時間安排在每年6月下旬,具體考試時間和科目順序由省教育考試院另行通知。

語文、數(shù)學、英語、思想品德、歷史、物理、化學7科安排在九年級學年末,地理、生物2科安排在八年級學年末。文化科各科考試時長、卷面滿分分值分別為:語文、數(shù)學、英語各120分鐘、150分;思想品德、物理各90分鐘、100分;歷史、地理、生物各60分鐘、100分;化學45分鐘、75分。

2017年體育與健康考試仍然按照南平市教育局《關于做好初中畢業(yè)升學體育考試工作的通知》(南教綜〔2013〕35號)文件組織實施,原則上安排在九年級下學期4-5月份進行,具體時間由各縣(市、區(qū))確定。

生物實驗操作的考查安排在八年級課程結束時進行,物理、化學等兩科實驗操作的考查安排在九年級課程結束時進行,考試時間各安排10分鐘,原則上安排在4-5月份進行,具體由各縣(市、區(qū))統(tǒng)一組織實施。

  三、學科分值、等級記錄方式

2017年中考各文化考試科目成績繼續(xù)執(zhí)行原定的記分或等級方式,即:語文、數(shù)學、英語等3個科目考試成績按原始分記載,物理科目考試成績按原始分的60%記載,化學科目考試成績按原始分折算成百分制后的40%記載(具體計算方式:考試成績=原始分÷75%×40%),思想品德、歷史、地理、生物、體育與健康等5個科目考試成績按A、B、C、D四個等級記載。

文化學科卷面原始分與等級的折算辦法保持不變,即:85分(含85分)以上—100分為A級;75分(含75分)以上—85分以下為B級;60分(含60分)以上—75分以下為C級;60分以下為D級。各學科A級人數(shù)應不少于參考人數(shù)的20%,若達不到20%,則下調至達到20%止;B級(含B級)以上人數(shù)應不少于參考人數(shù)的45%,若達不到45%,則下調至達到45%止;C級(含C級)以上人數(shù)應不少于參考人數(shù)的80%,若達不到80%,則下調至達到80%止。

物理、化學、生物等3個科目的實驗操作考查成績以合格或不合格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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