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項名稱: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辦理
設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申請條件:
申報對象為常住戶口在本市轄區(qū)內公民
辦理材料:
1.申領人《居民戶口簿》
2.次辦證需提供申領人有相片的旁證材料,如:提供出生證、社保卡、學生證、畢業(yè)證、駕駛證,或行政村(社區(qū)、單位)出具的帶有本人相片的介紹信等
辦理地點:
滁州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公安窗口
辦理時間: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工作日)
聯(lián)系電話:
0550-3215649
辦理流程:
窗口受理-省廳制證-轄區(qū)派出所領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