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工資改革應理性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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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拓:公務員工資改革切忌一漲了之

——訪國家行政學院政治學部*理論教研室主任

近日,多路媒體共同聚焦公務員工資改革,致使早在去年年初既定目標的公務員工資改革重回輿論關注和討論焦點。贊成上調公務員工資者認為,上調公務員基本工資對投身于基層公務事業(yè)的公務人員而言堪稱福音,不僅可排解其生活后顧之憂,對調動其工作積極性也將帶來正向促進;持疑者則表示,公務員工資占其總收入的比例較低,在杜絕利用職權便利徇私牟利等一系列制度設計尚未成熟之際,上調公務員工資只能是“錦上添花”。

一番圍繞公務員工資改革是否應該積極推進,以及是否應該盡快上調公務員工資標準的大討論也由此躍然網絡。就此,中國經濟時報記者近日專訪了國家行政學院政治學部*理論教研室主任李拓。他認為,應辯證地看待公務員工資改革問題,在認清公務員工資遲遲未漲帶來的后果及影響,厘清促使其工資上漲必須推進的綜合配套措施之后,再有的放矢地推進公務員工資改革措施,切忌一漲了之。

理性看待公務員工資改革

在李拓看來,此次公務員工資改革明確的改革目標和方向值得肯定。“尤其是提高基層公務員的工資水平,必然且必要。”

李拓認為,隨著經濟社會的持續(xù)發(fā)展,人們的生活水平理應有所提高。物價上漲,工資增長機制沒有跟進,必然會造成居民收入的直接下降。經濟社會發(fā)展的本身目的,就是要確保包括公務員在內的全體國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這是經濟社會生產發(fā)展的一般規(guī)律。

根據2月國務院轉發(fā)《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見》所明確的工作任務和要求,新一輪公務員工資改革的方向即被明確,其改革重點正是提高基層公務員待遇。盡管截至目前,有關公務員工資改革的具體方案并未出臺,但從此后人社部相關人士對外透露的信息中,已能一窺一二。

6月,人社部相關人士透露,新一輪公務員薪酬改革尚在籌備中,此次改革的目標是縮小基層與省市級政府、富裕地區(qū)和貧窮地區(qū)之間公務員的收入差距,同時杜絕灰色地帶的隱性收入,從而達到提低限高的目的。

全國兩會期間,人社部副部長何憲表示,公務員工資制度將面臨改革,方向將是縮小地區(qū)差距、形成合理的地區(qū)之間工資關系,建立艱苦邊遠地區(qū)津貼增長機制;此外,工資分配上要注意向基層傾斜。

“明確向提高基層公務員工資水平的改革方向無疑對外釋放了積極信號。”李拓表示,但不可否認的是,社會輿論普遍將正常的公務員工資水平和公務員的隱性收入相混淆,并加以苛責。“所以,有必要引導社會輿論以理性眼光看待公務員工資改革,而非予以簡單地否定。”

“對于公務員而言,尤其是依靠工資生活的大多數(shù)基層公務員而言,工資水平一直保持停滯不提高的狀態(tài),顯然是不合理的。對此,社會輿論理應寄予理解。”李拓說。

工資滯漲或助長腐敗催生懶政

對于社會上普遍存在針對提高公務員工資待遇持疑者的觀點,李拓分析認為,持有此種觀點者無非是將目光聚焦于公務員身份背后所承載的利用職務便利徇私牟利的現(xiàn)象。“實際上,在導致徇私牟利多發(fā)的客觀原因中,除我國相關行政施政以及反腐約束制度有待完善外,缺少科學、合理、及時、高效的公務員工資正常上漲機制也是重要原因。”李拓說。

在李拓看來,公務員工資的長期滯漲,致使一些公務員家庭難以適應日益上漲的生活成本,轉而開始利用職務便利尋求所謂灰色收入,繼而釀成腐敗的多發(fā)。“人們普遍認為,對于有些公務人員,即便是上調了工資和福利,也難以確保其不再利用職權便利徇私牟利。”李拓提醒,這也為我們的反腐約束制度以及行政、施政工作提出了配套跟進的要求。

“上調公務員工資,同時跟進的必須包括行政、施政的透明化以及杜絕腐敗的一系列制度的推進。”李拓強調,否則,無論是提高基層公務員待遇的政策初衷,還是向基層傾斜的政策方向,都將被約束制度的缺位所吞噬。

此外,李拓認為,公務員工資滯后于經濟社會發(fā)展的弊端,除了在某種程度上客觀加劇腐敗現(xiàn)象,或為腐敗行為帶來理由外,還可能助長“懶政”思維的蔓延。

李拓解釋稱,所謂“懶政”,就是與“勤政”相對的概念,指政府工作人員或政府部門對處理相關問題時采取的一種做法過于簡單、作風粗糙的行為。“由于工資待遇長期滯后于經濟社會發(fā)展,無法滿足基層公務員的生活需求,導致很多國家政策在執(zhí)行環(huán)節(jié)面臨難以執(zhí)行到基層的尷尬狀況,甚至釀成‘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惡果。”

“應該承認,近年來各地頻現(xiàn)‘懶政’現(xiàn)象,與工資滯漲不無關系。”李拓說。

工資上漲機制需輔以精兵簡政

李拓強調,在推進包括行政、施政透明化以及杜絕腐敗的一系列制度改革的同時,公務員工資改革也必須遵循科學、合理的軌跡,即首先要形成正常的工資上漲機制,改變以往“頭痛醫(yī)頭、腳痛醫(yī)腳”的單一上漲工資的模式。

“以往的經驗和教訓表明,一漲了之的工資上漲模式帶來的弊端顯而易見。”李拓表示,只有形成能夠和經濟社會發(fā)展水平相適應的工資上漲機制,并確保物價的正常上漲不會抵消工資上漲福利,才能保證廣大公務員群體不會因為養(yǎng)家糊口的壓力而選擇利用職務便利徇私牟利。

此外,李拓認為,在明確以上改革思路的同時,還有一個更為重要的問題,即承擔公務員工資上漲的資金從何而來?他強調,這也從側面證實,我國現(xiàn)階段日益壯大的公務員規(guī)模,已經到了有關部門不得不正視的時候了。

在李拓看來,由于公務員的工資組成由國家財政和地方財政共同承擔,盡管財政收入逐年上漲,但與日俱增的公務員規(guī)模早已超出了必要范疇,大有隊伍繁冗之勢。“因此,在積極促進公務員工資正常上漲機制建立的同時,還應該對公務員隊伍進行摸底,實現(xiàn)精兵簡政。”李拓說。

據不完全統(tǒng)計,截至目前,我國公務員規(guī)模約700多萬名。另據2006年《公務員工資制度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規(guī)定,我國公務員工資由職務工資、級別工資、津貼和獎金等構成。其中,前兩項實行全國統(tǒng)一標準,由中央和地方財政支付,已于2006年開始執(zhí)行,后兩項則主要由地方財政支付,各地、各級政府的標準并不統(tǒng)一。

“700多萬名公務員的工資薪酬標準不一,如果全部實現(xiàn)上漲對于財政的壓力將是巨大的。”李拓建議,首先要摸清公務員的總體數(shù)量,其次要對公務員隊伍予以精簡,將職能重復的部門予以取消,加大簡政放權力度,精簡政府機構和公務員隊伍。

“畢竟,對于經濟社會發(fā)展而言,應該促使更多的生產力投入到社會生產范疇中去,而不是僅僅針對社會財富施以管理。”李拓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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