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幼兒園電腦派位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報名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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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做好廣州市、區(qū)教育部門辦幼兒園電腦派位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

根據《印發(fā)廣州市公辦幼兒園招生工作意見的通知》(穗教基教〔2012〕76號)、《廣州市教育局關于印發(fā)廣州市屬公辦幼兒園招生工作辦法的通知》(穗教基教〔2013〕36號)、《廣州市幼兒園招生工作意見》(穗教發(fā)〔2014〕20號)和《廣州市幼兒園招生工作補充意見》(穗教發(fā)〔2015〕18號)的精神,為做好廣州市、區(qū)教育部門辦幼兒園電腦派位招生報名工作,現(xiàn)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招生對象

市教育部門辦幼兒園招生對象為3周歲(即2011年9月1日及之后,2012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廣州市戶籍適齡幼兒。

區(qū)教育部門辦幼兒園招生對象由各區(qū)教育局公布。各區(qū)教育局網址及聯(lián)系方式詳見附件1。

二、招生計劃

市、區(qū)教育部門辦幼兒園名單及招生計劃將于4月20日在廣州招考網(www.gzzk.cn)公布。

三、報名時間及辦法

(一)電腦派位招生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凡符合報名條件的幼兒父(母)或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須于4月20日9:00至4月23日15:00內登錄“廣州市教育部門辦幼兒園電腦派位招生服務平臺”(http://youer.gzzk.cn,下簡稱“幼招服務平臺”),填寫幼兒及監(jiān)護人基本信息和電腦派位招生志愿,進行實名制注冊后完成網上報名。

(二)網上報名設志愿2個,第1個志愿為市教育部門辦幼兒園,第2個志愿為區(qū)教育部門辦幼兒園。符合條件的每名幼兒最多只能填報1所市教育部門辦幼兒園志愿和1所區(qū)教育部門辦幼兒園志愿,可以只填報1所市教育部門辦幼兒園志愿或只填報1所區(qū)教育部門辦幼兒園志愿。

(三)在電腦派位報名前已被市公安局機關幼兒園和性質為小區(qū)配套幼兒園的市、區(qū)教育部門辦幼兒園確認錄取的幼兒,不得再參加其他市、區(qū)教育部門辦幼兒園電腦派位報名。

(四)雙胞胎(多胞胎)參加市、區(qū)教育部門辦幼兒園電腦派位可在以下兩種方式中任選其一,一經選定不得更改。第一種方式為“一號派位,同園錄取”,網上報名必須共用同一個報名編號并備注雙胞胎或多胞胎信息,多報將取消錄取資格;一旦搖中,經審核后辦理同園入讀手續(xù),相應名額在幼兒園原招生計劃基礎上增加。第二種方式為“多號派位,按實錄取”,網上報名時填報兩(多)張報名表、兩(多)個幼兒資料,分別獲得隨機號碼參加電腦派位,按派位實際結果入園。

(五)報名完成后,每名幼兒將獲得一個報名編號,報名編號僅作為幼兒報名標識,與電腦派位錄取結果無關。

(六)報名截止前,幼兒父(母)或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憑幼兒身份證號和密碼可登錄幼招服務平臺進行基本信息的修改。其中,幼兒身份證號碼將作為唯一登錄標識,不能修改。逾期未完成填寫或未提交的報名更改信息將不予生效,系統(tǒng)以報名截止時間即4月23日15:00前已提交的信息為準。

四、錄取辦法

(一)電腦派位。

1.網上報名截止后,立即對報名數(shù)據進行備份,隨即啟動電腦派位程序,當場產生擬錄取幼兒名單,對全程進行現(xiàn)場公證,并于當天在幼招服務平臺公布派位結果。幼兒父(母)或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可登錄幼招服務平臺查詢派位結果。

2.電腦派位錄取過程如下:

(1)現(xiàn)場導入所有幼兒基本信息和入園志愿信息至派位專用電腦。

(2)對已填報市教育部門辦幼兒園的所有幼兒分別賦予1個隨機號碼。電腦將填報每一所市教育部門辦幼兒園志愿的所有幼兒的隨機號碼按從小到大順序排列產生排位序號。按照排位序號從小到大依次生成擬錄取名單,直至完成市教育部門辦幼兒園招生計劃。

(3)對已填報區(qū)教育部門辦幼兒園的所有幼兒分別賦予1個隨機號碼。電腦將填報每一所區(qū)教育部門辦幼兒園志愿的所有幼兒的隨機號碼按從小到大順序排列產生排位序號。按照排位序號從小到大依次生成擬錄取名單,直至完成區(qū)教育部門辦幼兒園招生計劃。

隨機號碼采用國際通用的GUID隨機函數(shù)算法設計的程序產生。

(二)資格審核和注冊。

1.凡進入擬錄取名單的幼兒,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須于4月24日-26日(具體以幼兒園通知為準),持有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攜幼兒到幼兒園參加現(xiàn)場資格審核和注冊。資格審核時,由幼兒園現(xiàn)場打印《廣州市教育部門辦幼兒園電腦派位招生報名表》(附件2),監(jiān)護人須對報名信息簽名確認,并隨同證明材料交幼兒園進行現(xiàn)場資格審核。須提供的證明材料如下:

(1)監(jiān)護人與幼兒共同戶口簿。若戶口簿不共有則須提供幼兒戶口簿及法定機構如法院、公安機關等出具的監(jiān)護證明。幼兒戶籍變更的截止日期為4月23日,以戶口簿為準。

(2)監(jiān)護人二代身份證。

(3)幼兒保健手冊及預防接種證。

(4)其他幼兒園要求的有關資料,如政策性照顧的證明材料等。

2.同時被市、區(qū)教育部門辦幼兒園擬錄取的幼兒,只能選擇其中一所幼兒園在規(guī)定時間內前往幼兒園進行資格審核,資格審核完成后另一所幼兒園的錄取資格自動失效。

3.資格審核期間產生的空缺名額按排位序號從小到大由后續(xù)幼兒依次遞補。幼兒園負責通知后續(xù)排位序號的幼兒父(母)或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于資格審核及補錄期間進行遞補錄取資格的現(xiàn)場審核和注冊。

4.各招生幼兒園須認真審查、核對幼兒信息及證明材料是否真實有效,各項證明材料信息是否一致等,實事求是出具資格審核意見,并及時在幼招服務平臺錄入審核結果。

(三)錄取名單公示。

4月30日-5月6日,各幼兒園通過幼招服務平臺打印最終錄取名單并張貼在幼兒園宣傳欄公示一周。最終錄取名單同步在廣州招考網公示一周。

五、具體要求

(一)各幼兒園要嚴格建立和完善招生入園工作的公示制度和社會監(jiān)督制度,確保招生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要根據市教育局有關文件精神,及時向社會公布招生入園信息,為幼兒父(母)或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提供咨詢指導和服務,并切實做好資格審核和注冊入園等電腦派位招生工作。

(二)幼兒父(母)或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網上報名時須準確填寫真實有效的身份信息和手機號碼(手機號碼將用作取回密碼),并對所填的報名信息和證明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如在資格審核中發(fā)現(xiàn)身份信息不符或弄虛作假等,將取消錄取資格。

(三)電腦派位擬錄取的幼兒父(母)或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攜幼兒親自到幼兒園辦理錄取資格審核和注冊入園手續(xù)。凡逾期未辦理錄取資格審核和注冊,或證明材料不齊全且未按時補齊的,將取消錄取資格,其責任由幼兒父(母)或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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