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中學生學法用法演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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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法在我心中演講稿

尊敬的老師,親愛的同學們:大家好!我演講的題目是??《法在我心中》。

法律,給人一種神秘、威嚴、崇高的感覺。但它對于年少的我們來說,那是太抽象、太模糊了,是學校的普法教育讓我懂得了許多法律知識。讓我明白了學法、守法的重要性,更知道遵紀守法要從點滴做起。

“勿以惡小而為之”, 意思是說不要以為是微小的壞事就可以做,F(xiàn)在社會很多犯罪分子都是從“小惡”開始一步一步走向犯罪道路的。它就如一只小白蟻在船板上咬一個小洞是很不起眼的,但如果任其發(fā)展起來,船就會沉沒。它是告誡少年預防犯罪要從預防不良行為做起。

再看看社會上的違法現(xiàn)象:不法商人為謀取暴利將法拋于腦后,大肆造假售假,損害國家和人民的利益;有的人不勞而獲,把法置之度外,打架、斗毆、偷竊、闖交通信號燈等這些行為都對社會遺害無窮。“無規(guī)矩不成方圓”,試想,假若人人都輕視法律,那么社會將變的行尸走肉、戰(zhàn)亂四起 ,我們和平、幸福、美好的生活將一去不復返!

現(xiàn)在,少年犯罪的案例不勝枚舉,我們學生要堅決抵制不良誘惑,學法、知法,學會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遠離犯罪,做一名遵守學校規(guī)章制度的好學生,做一名守法的小公民。

鄧小平爺爺曾說:“法制教育要從娃娃抓起”。的確,我們少年是祖國的未來和希望,應該從小培養(yǎng)法律意識,從我做起,從小事做起,將法銘記于心,養(yǎng)成守法的的好習慣,以小手拉大手,為家庭、學校和社會創(chuàng)造平安和諧的法制環(huán)境!

篇二:法在我心中演講稿

在我耳畔,在我心中,有一句話時常響起??一定要遵紀守法!

從小,爸爸媽媽就告訴我:“閃閃,過馬路要小心,要遵紀守法!”從我記事開始,爸爸媽媽就在我的心里播下了“法”的種子:每次我要出去的時候,爸爸媽媽就會一在而三的叮囑我:“閃閃,要遵紀守法 ,紅燈停,綠燈行,黃燈亮了等一等!”從此,“ 法”就像是從小留下的烙印在我心中!

上小學后,老師就像我們的爸爸媽媽一樣,整天告訴我們要遵守學校的規(guī)章制度,上、下學的交通規(guī)則,小朋友、同學之間要互相謙讓。老師不但給我們講怎樣遵守規(guī)章制度,還給我們講不遵守規(guī)章制度的危害,將那些發(fā)生在和我們一樣大小的人身上的事,把那些活生生的例子講給我們聽。讓我們知道了:做壞事,并不是像被警察抓住那么簡單,可能會坐牢。做壞事不但會毀滅我們的前途,同時給我們的親人帶來了傷害。

在過馬路時,人人都知道,“紅燈停,綠燈行,黃燈亮了等一等。”可是,又有多少人能遵守交通規(guī)則呢?記得有一天:放學了,我們班有一位同學,那天,她的爸爸接她回家。在十字路口,正好是綠燈,她的爸爸就直接開過去了。突然,有一輛出租車闖紅燈直向他們沖了過去,那時,她的爸爸就猛地把她退了下去。事后,她和她的爸爸都受了傷。當場人員立即撥打了110和120,他們被送往醫(yī)院。假期后,她告訴我,她的五一假期,是在醫(yī)院度過的。而她的爸爸,因事故過重,要在醫(yī)院接受治療3個月。同學們,看看吧!這就是不遵守交通規(guī)則、闖紅燈的后果。。

時間一天一天的過去了,從電視頻道上,從報刊上,閱讀了很多法律故事,學到了很多法律知識,也讓自己學會了如何保護自己,受到危害如何求救……

來吧,讓我們都遵紀守法,用“法”來約束自我,讓我們的社會更加和諧、美麗。!

篇三:法在我心中演講稿

俗話說“國有國法,家有家規(guī)。”無論何處何地,都有它的規(guī)定,違反了規(guī)定,將會受到懲罰。法律是至高無上的,是文明之花,有了法律才會有文明的世界。21世紀,許多人不遵守法律。為了金錢、榮譽,不惜貪贓枉法、徇私舞弊。在我們身邊,就有這些例子:

2013年12月,揚州市區(qū)接連發(fā)生多起中小學被盜案例。很快,兩名犯罪嫌疑人被抓捕歸案。經(jīng)查明,系列校園失竊案是團伙所為,他們成員一共六名,其中一名22歲男子是組織者,另外五人均是未成年人。據(jù)交代,因為有的學校請的保安晚上都在值班室,沒人出來巡邏,或者巡邏時只在學校中心區(qū),不到樓層巡邏。所以他們行竊時,一般到樓層進行“掃蕩”。

“砰”……隨著一聲巨響,車門玻璃應聲破碎。連日來,在海南文昌市一個由4名未成年人組織的犯罪團伙,經(jīng)常將鞭炮點燃炸碎停放在家門口、停車場的汽車玻璃,然后實施盜竊。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該團伙成員最大年齡14歲,最小10歲。

2012年5月31日下午,小錢在自動取款機上取錢時,無意間發(fā)現(xiàn)機器上留有一張被他人遺忘的銀行信用卡,當即隨手帶走。

“這卡沒用的。信用卡都有密碼,你把它扔了吧!碑斕煜挛纾斝″X告訴17歲的好友小趙,自己從自動取款機上“撿”了一張銀行信用卡后,小趙心中一動……她先精心挑選了一部白色蘋果4S手機,手持“撿來的卡”刷卡時,趙某“機靈”地冒用信用卡正面的拼音簽下名字??“李婷”。讓她驚喜的是,營業(yè)員并未要她輸入密碼!,一天之內,總計刷卡消費金額竟高達16375元。

因犯信用卡詐騙罪,趙某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同學們,在以上的事例中,大多都是未成年人,由此可見,犯罪有多么可怕。法律是嚴肅的,它的天平永遠是直的,不會向那邊倒,法律本就是一位公正的警察,不會放過一個犯罪人員,雖然法律很多,但追其根,法律就是人的道德線;是人維護自身利益的保障;是這個世界文明的象征。所以,大家不但要學會并懂得它,還要用它來保護自己,共建和諧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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