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強化機動車污染防治,加快黃標車和老舊車淘汰進程,我市出臺《贛州市黃標車及老舊車淘汰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明確黃標車及老舊車淘汰的對象和工作措施等。
據了解,黃標車是指排放水平低于國一排放標準的汽油車和低于國三排放標準的柴油車,老舊車原則上是指未達到現行國家第四階段排放標準的車輛。此次淘汰對象為在我市范圍內注冊登記的黃標車及老舊車,具體包括2000年7月1日以前注冊的小微型汽油客貨車、2001年10月1日以前注冊的輕型汽貨車、2003年7月1日以前注冊的大中型汽油客貨車、2008年7月1日以前注冊的小微型柴油客車、2009年7月1日以前注冊的輕型柴油貨車、2008年7月1日以前注冊的大中型柴油客貨車6類車輛。
根據《方案》,到2017年,全市范圍內的黃標車及老舊車將基本被淘汰。為此,我市將從嚴把機動車準入關、加強環(huán)保安全檢驗管理、落實車輛強制報廢制度等6個方面,推進黃標車及老舊車淘汰工作!斗桨浮访鞔_,對符合標準范圍的老舊車實施補貼,引導黃標車及老舊車提前報廢;擴大贛州市中心城區(qū)黃標車限行范圍,黃標車限行區(qū)域要達到規(guī)定比例;率先淘汰公務類黃標車及老舊車,達到黃標車及老舊車標準的公務車輛應于2015年12月20日前全部淘汰。
此外,黃標車及老舊車淘汰報廢工作實行屬地負責原則,各有關部門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發(fā)證誰負責”的要求開展相關工作。其中,對2005年底前注冊的營運類黃標車,環(huán)檢機構不予尾氣檢測,環(huán)保部門不予核發(fā)環(huán)保檢驗合格標志,公安部門將停止辦理轉移登記、變更使用性質和核發(fā)檢驗標志等業(yè)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