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選出時間建議調整雙休日實行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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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擬于2018年1月選出

關于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名額和選舉問題的決定草案8日提請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審議。草案規(guī)定,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于2018年1月選出。

根據(jù)憲法和有關法律的規(guī)定,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到2018年3月任期屆滿。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需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名額和選舉問題作出安排。為此,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會議擬訂了關于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名額和選舉問題的決定草案,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決定提請本次會議審議。

草案規(guī)定,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的名額不超過3000人。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應選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的名額,與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名額相同。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兼秘書長王晨8日在向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作上述決定草案的說明時說,十二屆全國人大以來,我國人口總數(shù)略有增加,但總體結構變化不大,分配給各地的代表名額以保持穩(wěn)定為宜。

草案還規(guī)定,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應選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36名,澳門特別行政區(qū)應選12名,臺灣省暫時選舉13名,中國人民解放軍應選265名。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中,應選歸僑代表35名;少數(shù)民族代表的名額應占代表總名額的12%左右,人口特少的民族至少應有1名代表。

人大代表仰協(xié):建議調整雙休日實行每月彈性休假制度

全國人大代表、民建成都市委主委仰協(xié)向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提交了一份《關于調整雙休日實行每月彈性休假制度的建議》。

這份建議指出,法定節(jié)假日制度是國家政治、經濟、文化制度的重要反映,涉及經濟和社會生活的多個方面,關系到全體勞動者的切身利益。

我國自1995年開始,變每周單休為雙休,之后,節(jié)假日也從每年7天增加到每年11天,并推出帶薪年休假規(guī)定等。

不過,由于帶薪年休假不易落實,因此,國慶“黃金周”、春節(jié)假期等集中休假期成為人們舉家出游的主要假日。假期出游雖然能拉動旅游消費快速增長,但也暴露出諸多弊端:各大景區(qū)游客爆滿、交通癱瘓。

為此,仰協(xié)建議,全國假日辦應多渠道、多層面地廣泛征集社會各界對休假制度的意見和觀點,在具備條件的行業(yè)、地區(qū)試點不同休假方案?蓪δ壳暗碾p休日進行調整,實行每月彈性休假制度,即按照每月8天的休息日總量不變,自行將雙休日調為一天,在每月湊齊4天小長假,這4天小長假可在每月的任意時間進行自主調休。

仰協(xié)認為,這樣調整后,總的休假天數(shù)沒有增加,但由于在其間進行了新的排列組合,可創(chuàng)造出自由安排的小長假,能夠緩解集中休假帶來的諸多弊端。

此外,仰協(xié)還提到應鼓勵在全國推廣“2.5天休假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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