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勞動合同的要求
企業(yè)與被招用的工人簽訂勞動合同時,必須遵守國家政策和法規(guī)的規(guī)定,堅持平等自愿和協(xié)商一致的原則;勞動合同必須以書面形式簽訂;勞動合同的內容必須完備、準確。
訂立勞動合同的條件
(1)勞動合同的主體由特定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構成。勞動合同當事人一方是企業(yè)、事業(yè)、機關、團體等用人單位,另一方是勞動者本人;
(2)簽訂勞動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必須具備合同的主體資格。用人單位必須具有法人資格,私營企業(yè)主要必須具有公民資格;勞動者一方必須具備勞動行為能力和勞動權利能力。勞動者必須年滿16周歲,且身體健康,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現(xiàn)實表現(xiàn)好;
(3)國營企業(yè)招收職工,必須是在國家下達的勞動用工計劃指標內,并向當?shù)貏趧硬块T辦理錄用職工手續(xù)。
勞動合同的內容
(1)用工單位的名稱(全稱)、所有制性質、法人資格、注冊證件號碼;勞動者的姓名、勞動手冊及身份證號碼;
(2)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中應遵守的國家法律、法規(guī)、政策及勞動紀律。包括考勤制度,崗位責任制度、安全文明生產制度、廠規(guī)廠紀,以及獎勵懲處辦法等;
(3)勞動者在生產或工作上應該達到的數(shù)量指標、質量指標或者應當完成的生產、工作任務;
(4)合同期限、試用期限;
(5)企業(yè)的生產或工作條件。包括對勞動者的政治思想、職業(yè)道德、業(yè)務技術、安全生產等方面的教育培訓;勞動防護用品、工作必須的勞動工具、工作環(huán)境等;
(6)勞動報酬和保險福利待遇。包括勞動者在合同期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養(yǎng)者、工傷、醫(yī)療等保險待遇等;
(7)勞動者的工種、職務或職稱;
(8)變更、解除、續(xù)訂勞動合同的條件和手續(xù);
(9)違反勞動合同應承擔的責任及承擔責任的方式;
(10)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書上蓋法人公章或勞動合同專用章;法人代表或其合法代理人簽名蓋章;勞動者本人簽名蓋章;勞動合同鑒證機關的鑒證意見及蓋章;
(11)雙方當事人認為需要在勞動合同中規(guī)定的其他事項。如住房、幼兒入托、子女入學等;
(12)勞動合同生效的時間。
訂立勞動合同的程序
勞動合同草案一般由用人單位提出、征求應招工人的意見;也可以由被招工人與企業(yè)行政的代表,如廠長、經理,人事處、科長等直接協(xié)商,共同起草。
簽訂勞動合同前,用人單位應向被招工人如實介紹本單位的情況,被招工人也有權提出自己的意見和要求,雙方經充分協(xié)商,達成一致意見后,用毛筆或鋼筆填寫勞動合同書,并簽名蓋章。
勞動合同簽訂后,應當?shù)疆數(shù)貏趧有姓䴔C關申請鑒證,并向其主管部門和當?shù)貏趧硬块T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