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臨沂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了!3月3日,山東省政府下發(fā)《關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自3月1日起,臨沂市蘭山區(qū)、羅莊區(qū)、河東區(qū)月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135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13.5元。除了三區(qū)調整了工資標準,臨沂市各個縣區(qū)最低工資標準也相應“出爐”。
根據山東省經濟社會發(fā)展和職工工資水平增長等情況,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審核,確定調整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后的全省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500元、1350元、120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5元、13.5元、12元。
去年7月,臨沂市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并結合臨沂市經濟發(fā)展和職工工資水平增長等情況,對全市最低工資標準進行了調整。其中蘭山區(qū)、羅莊區(qū)、河東區(qū)、臨沂高新技術產業(yè)開發(fā)區(qū)、臨沂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臨沂臨港經濟開發(fā)區(qū)、蒙山管委會最低工資標準為每人每月122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2.5元;各縣最低工資標準為每人每月108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1元。時隔不到一年,最低工資標準再次上調。
根據《通知》,此次山東省17個地市最低工資標準均進行了調整。濟南、青島、淄博、東營、煙臺、濰坊、威海市等城市部分地區(qū)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50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5元。臨沂市蘭山區(qū)、羅莊區(qū)、河東區(qū)月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135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3.5元;沂南、郯城縣、沂水、蘭陵、費縣、平邑、莒南、蒙陰、臨沭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20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2元。
據了解,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yè)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yè)勞動者。
山東省人民政府
關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魯政字〔2015〕49號
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qū))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yè),各高等院校:
根據我省經濟社會發(fā)展和職工工資水平增長等情況,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審核,確定調整最低工資標準,F(xiàn)公布如下:
一、調整后的全省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500元、1350元、120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5元、13.5元、12元(各市最低工資標準見附件)。
二、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yè)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yè)勞動者。
三、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從3月1日起執(zhí)行,魯政字〔2015〕39號文件同時廢止。
四、各地要加強對《最低工資規(guī)定》(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1號)和最低工資標準的宣傳,在當地主要媒體上公布最低工資標準,讓用人單位、勞動者和公眾廣為了解。要進一步加強對用人單位執(zhí)行最低工資標準情況的監(jiān)督檢查,對違反《最低工資規(guī)定》的行為要依法查處,切實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山東省人民政府
2月28日
抄送:省委各部門,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省政協(xié)辦公廳,省法院,省檢察院,濟南軍區(qū),省軍區(qū)。各民主黨派省委。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2月28日印發(f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