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問: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什么時間、什么地方辦理相關手續(xù)?
答: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我市接受義務教育,按照《關于印發(fā)<關于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工作的意見>的通知》(成教發(fā)〔2014〕2號)文件執(zhí)行。 ,《成都市居住證》、《成都市臨時居住證》持證人為其子女申請入學,辦理時間為5月的工作日。
《成都市居住證》、《成都市臨時居住證》持證人在其居住地所在教育行政部門指定的登記點(一般為街道辦事處、鄉(xiāng)鎮(zhèn)等)登記辦理,辦理過程中遇到實際問題可電話咨詢《成都市居住證》、《成都市臨時居住證》所在地各相關職能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
在此特別提醒,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就學申請每學年集中受理一次,中途不辦理入(轉)學,除申請小學一年級入學外,其它年級須提交原就讀學校及其教育行政部門簽章的學籍證明。
2.問:如何界定“進城務工人員”?
答:進城務工人員,是指在本市居住務工的非本市戶籍人員以及本市戶籍人員中有以下情形之一者:
(一)常住戶口不在本市中心城區(qū),即不在錦江區(qū)、青羊區(qū)、金牛區(qū)、武侯區(qū)、成華區(qū)、成都高新區(qū)、天府新區(qū)成都直管區(qū),而到中心城區(qū)居住務工的人員;
(二)常住戶口在本市中心城區(qū)而到本市非中心城區(qū)居住務工的人員;
(三)常住戶口在本市非中心城區(qū)跨區(qū)(市)縣居住務工的人員。
3.問:進城務工人員辦理其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需要提供哪些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