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新能源汽車政策及補貼標準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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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9日,我們從市國稅局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分局獲悉,自9月1日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政策實施以來,截至2017年12月31日,湘潭市共有5000余臺新能源汽車享受了免征政策,免稅金額超7000萬元。湘潭市購買了新能源汽車的市民100%享受了稅收優(yōu)惠政策的紅利。

目前,可享受車輛購置稅免征政策的車輛有外國駐華使館、領(lǐng)事館和國際組織駐華機構(gòu)及其外交人員自用車輛;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列入軍隊武器裝備訂貨計劃的車輛;設(shè)有固定裝置的非運輸車輛;新能源汽車;回國服務(wù)的在外留學人員購買自用國產(chǎn)小汽車;農(nóng)用三輪車;長期來華定居專家進口1輛自用小汽車。

就湘潭市實際情況來看,新能源汽車占享受車輛購置稅免征政策車輛總數(shù)的八成以上。而九成以上的新能源汽車在市城區(qū)登記入戶。

市國稅局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分局稅源管理科負責人介紹,自9月國家實行對新能源汽車免征購置稅政策以來,工信部共計公示了十五批《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只要在《目錄》里的車型都可享受免征政策。2017年是湘潭市享受免征政策的新能源汽車數(shù)量最多的一年,僅市城區(qū)就有1784臺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一年以365天計算,湘潭市每天新增新能源汽車近5臺。

最近,財政部、稅務(wù)總局、工業(yè)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又聯(lián)合發(fā)布了《關(guān)于免征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的公告》,明確對購置的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的優(yōu)惠政策持續(xù)至2020年12月31日。對消費者來說,這無疑是一大好消息:一方面,稅收優(yōu)惠政策的時效性更長;另一方面,優(yōu)惠金額更大。

以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車為例,由于實行的購置稅優(yōu)惠政策已到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車輛購置稅稅率將由目前的7.5%恢復到10%。這意味著1.6升及以下排量的新能源汽車的免稅稅率也由7.5%提升到了10%。也就是說,消費者今年購買一輛20萬元的新能源汽車,相對同等價格的燃油車可享受免稅金額2萬元,稅金減免幅度比2017年多了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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