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法定節(jié)假日有哪些?各個法定節(jié)假日的放假安排具體是怎樣的?放假期間的加班工資怎么計算?為大家詳細介紹如下,歡迎大家查看!
放假安排通知
元旦放假安排:1月1日至3日放假調(diào)休,共3天。
春節(jié)放假安排:2月7日至13日放假調(diào)休,共7天。2月6日(星期六)、2月14日(星期日)上班。
清明放假安排:4月4日放假,與周末連休。
勞動節(jié)放假安排:5月1日放假,5月2日(星期一)補休。
端午放假安排:6月9日至11日放假調(diào)休,共3天。6月12日(星期日)上班。
國慶節(jié)放假安排:10月1日至7日放假調(diào)休,共7天。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上班。
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工資怎么算?
按不低于員工本人按上一個月的平均日工資或小時工資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資。
節(jié)假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shù)/21.75×300%
按照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guī)定,支付加班費的具體標準是:在標準工作日內(nèi)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和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都是占用了勞動者的休息時間,都應當嚴格加以限制,高于正常工作時間支付工資報酬即是國家采取的一種限制措施。
但是,在上述三種情形下組織勞動者勞動是不完全一樣的,如法定休假日對勞動者來說,其休息有著比往常和休息日更為重要的意義,也影響勞動者的精神文體生活和其他社會活動,這是用補休的辦法無法彌補的,因此,應當給予更高的工資報酬。用人單位遇到上述情況安排勞動者加班時,應當嚴格按照勞動法及本法的規(guī)定支付加班費。屬于哪一種情形的加班,就應執(zhí)行法律對這種情況所作出的規(guī)定,相互不能混淆,不能代替,否則都是違反勞動法和本法的行為,都是對勞動者權益的侵犯,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1、日工資計算方法:日工資=月工資收入÷21.75(用于有缺勤,工作未滿一個月等情況下的工資計算)
2、小時工資計算方法: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21.75×8)
3、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工資=月工資基數(shù)÷21.75天×300%×加班天數(shù)
4、休息日加班工資=月工資基數(shù)÷21.75天×200%×加班天數(shù)
實行計件工資的勞動者,在完成計件定額任務后,由用人單位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根據(jù)上述規(guī)定的原則,分別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時間計件單價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資。
經(jīng)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其綜合計算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的部分,應視為延長工作時間,并應按本規(guī)定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
實行提成工資、包干工資等工資形式的勞動者,由用人單位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均按照實行計件工資制的勞動者加班加點工資的支付辦法和標準支付。